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优”
王虎学 李家康
毋庸置疑,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党和国家发展的重要时机、聚焦重大议题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和划时代意义的重要大会。全会从党和国家发展的全局和战略高度首次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进行系统总结,明确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若干重大问题。特别重要的是,全会提炼概括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所具有的“显著优势”,深刻揭示了“中国之治”背后的“中国之制”这一核心密码。新时代,坚定制度自信,彰显制度优势,必须直面和回答的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优”,“优”在何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千条万条,但最根本的两条: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二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指导思想“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制度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优”?“优”在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制度。马克思主义是立党立国的根本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以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的政党,中国共产党正是靠马克思主义这一思想武器起家并靠马克思主义这一科学理论成就了近百年的伟业,书写了让世人惊叹的“中国奇迹”。
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毫不动摇。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两大奇迹”即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了“三次伟大飞跃”即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中国之治”越来越展现出“风景这边独好”。这一切令世人瞩目的成就的取得,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坚强有力的领导,同样也离不开中国共产党对于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的坚持和发展。
坚持不懈地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使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特色鲜明、别具一格。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植根中国大地、具有深厚中华文化根基、深得人民拥护的制度和治理体系。为此,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特别强调指出: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这也是四中全会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一直以来,我们都强调并反复重申,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但是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制度化或者说作为一项根本制度确立下来,特别是作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科学体系的“四梁八柱”的一项根本制度确定下来的确是第一次,这尤其要引起我们的关注和高度重视。所以说,坚持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坚持并发展马克思主义,坚持以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优势的充分发挥和展现就有了科学指南。
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在当代中国,坚持和发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就是真正坚持和发展科学社会主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深刻学习领悟其中所蕴含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做到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切实在实践中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既是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理论需要,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的现实需要,更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题中之义。
领导力量“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优”?“优”在领导力量。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和多方面显著优势的先进制度,是当代中国发展进步的根本保障。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提炼概括为“13个坚持”。客观地讲,这十三个方面的“显著优势”,比较完整且集中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优”、“优”在何处的问题。同时,我们必须深刻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两个最”的概括非常清晰地描述并深刻地回答了事关党和国家事业长远发展的两个基础性、前提性和根本性的大问题。第一个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特”、“特”在何处?与之紧密关联的第二个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优”、“优”在何处?如果说十三个“显著优势”侧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全面概括的话,那么,党的领导则侧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点概括,二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很显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概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是“两点论”与“重点论”的辩证统一。换言之,毫无疑问,党的领导是贯穿于诸多显著优势中的“重点”,是多方面显著优势中的“最大优势”。我们知道,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之中,起“四梁八柱”作用的是根本制度、基本制度和重要制度。其中,具有统领地位、发挥主导作用的是党的领导制度,堪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压舱石”和“定盘星”。因此,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国共产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是指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核心力量。“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这既是基本经验,也是历史结论,更是行动指南。
当然,着眼于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首要的也是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办好中国的事,关键在党。历史和现实已经并将继续证明,中国共产党的确是一个“想干事”、“能干事”且能“干成事”的伟大政党,是一个胸怀“初心”、肩负“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伟大政党,是一个不可逆转地结束了近代以来中华民族内忧外患、积贫积弱的“旧时代”落后面貌、同时不可逆转地开启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光明前景的伟大政党。正是因为马克思主义“行”、中国共产党“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好”,所以才造就了“中国奇迹”,开创了“中国之治”。
所以说,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不仅在于系统总结了中国共产党制度建设的历史经验,而且在于旗帜鲜明地指明了制度建设的目标方向。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创造,也是人类制度文明史上的伟大创造。实践证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行得通、真管用、有效率,是具有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的制度。因此,坚定制度自信,彰显制度优势,就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唯此,才能确保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战略任务顺利完成。
【作者王虎学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家康系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