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以公正高效可预期回应时代要求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倪寿明

  从开启新纪元到进入新时代,我们又来到一个新的时间节点。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站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交汇点上,面临更加复杂的国内外环境,如何从全局高度把握人民司法工作的方向和重点,备受瞩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近期先后到北京、浙江、江苏、海南等地调研,与地方党政领导、法院干警、人大代表座谈,并围绕中央重大部署,统筹谋划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提供更高水平的司法服务等主题发表了讲话。这些讲话既明确了2020年审判工作的总基调,也指明了2020年审判工作的新重点。

  回顾2019年,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人民法院工作的一条核心主线。2019年以来,全国各级法院自觉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自觉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履职尽责。特别是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大力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进步环境,促进了各项审判职能得到有效发挥,推动各方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以优异成绩向新中国成立70周年献礼。

  展望2020年,根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关于经济和政法工作部署,综观周强院长的调研讲话,人民法院工作的重点将放在以下方面:一是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审判制度体系,为不断提升审判能力奠定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深化“两个一站式”建设和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不断提升公正高效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水平;三是紧紧围绕经济社会民生工作,做好重点领域的司法保障和司法服务;四是健全又红又专的人才培养机制,切实提高法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依法履职水平。

  从全局高度来看审判制度建设,人民法院所承担的改革任务不仅关系到诉讼制度运行本身,更关系到整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与完善。这是一盘大棋,必须保持更高站位和长远眼光。审判制度建设只有同国家治理体系建设牢牢地结合在一起,才有光明的未来,核心就是要提升审判制度体系在服务于国家治理方面的广度、深度和能力。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顶层设计完成后,法院改革在总体思路上应当从立柱架梁向精细加工转变,工作重点也要从建章立制向落实落地转变,推进方式从单兵突进向协同联动转变,发展方向从机制探索向制度定型转变,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从器物维度来看创新技术应用,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可以为审判工作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其中互联网法院的设置最具代表性,区块链等创新为在线庭审提供了技术支持。据杭州、北京、广州互联网法院统计,在线庭审平均用时4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8天,比传统审理模式分别节约时间3/5和1/2,不仅可以极大地提高审判效率、减少案件积压,也显著地提升了司法服务的普及性,同时使审判工作具有更高的透明度。参加首届世界互联网法治论坛的各国法律界人士对此给予高度评价,认为“中国互联网法院探索的线上审理模式对未来司法发展具有重要的前瞻意义,值得被世界各国司法界学习借鉴”。目前,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搭建的司法区块链系统已经初具规模,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支持链上取证核验,使更多的法院可以尝试采用线上审理模式。随之而来的5G和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必将为审判工作提供更强大的技术支撑,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新上线的天平阳光平台也将为诉讼参与人提供更方便的移动入口。

  从治理方式来看司法保障职能,以公开促公平、以公平促公正是审判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当前还要加上司法的稳定性,进一步强化裁判结果的可预期性。法治社会应当是对司法充满信任的社会,信任来自司法标准的合法界定和司法结果的合理预期。目前,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正面临着国内外风险挑战明显上升的复杂局面,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多,法治的作用更加凸显。毫无疑问,法治是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进步环境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审判工作在稳定预期、提振信心、激发活力、促进发展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司法工作必将进一步强化平等保护理念,全面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不同地区市场主体、不同行业利益主体、不同社会群体的合法权益;既要加强人权的司法保障,也要加强产权的司法保护,还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通过切实提高司法效率、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经济发展环境和社会进步环境。

  2020年仍将不舍昼夜、一往无前。全国法院将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保持锐意进取、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苦干实干,创造无愧于伟大新时代的新辉煌。

  (本文转自《人民司法》2020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