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在疫情防控中践行司法为民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骆锦勇

  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20年春节前夕,一场猝不及防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导致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国人的心。对此,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制定周密方案,组织各方力量开展防控,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1月25日和2月3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两次召开会议对疫情防控特别是患者治疗工作进行再研究、再部署、再动员,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开会研究部署疫情防控工作,党中央还印发了《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1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贯彻落实措施。面对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各级人民法院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上来,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中央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安排和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首先,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人民的呼声就是行动的命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彰显了时刻把人民安危挂在心上的真挚为民情怀,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信心力量。面对当前依然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各级人民法院必须按照中央政法委的要求,充分认识疫情防控任务的艰巨性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工作的复杂性,对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对标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最重要工作、最紧迫任务来抓,以对人民极端负责的态度切实扛起疫情防控政治责任,坚定不移践行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初心使命,确保疫情防控组织领导到位、工作责任到位、防控措施到位、全面排查到位、有效隔离到位,扎扎实实抓好防风险、护安全、战疫情、保稳定各项工作。

  其次,强化责任担当,全方位抓好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落实。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面对疫情防控形势不断变化,各项工作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民法院要密切跟踪、及时分析、迅速行动,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和地方政府安排,不断强化风险意识、坚持底线思维、补足差距短板,带领广大干警坚定有力、毫不懈怠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一要严格落实防护措施和疫情防控风险排查机制,严密细致做好节后返岗干警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疫情监测、排查、预警、防控等工作,全面掌握和收集干警健康和接触人员状况,坚决保证情况清、底数明、数字准,坚决确保严防死守、不留死角,坚决做到内防扩散、外防输出,切实提高疫情防控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二要进一步做细做实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加强审判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接待等对外窗口单位和电梯、办公室、会议室等工作场所的卫生防疫与安全保卫工作,及时调整因疫情防控所需的各项诉讼活动安排和干警出差安排,推迟、减少会议和大型活动安排,依托中国移动微法院、数字办公平台、视频会议系统等智慧法院平台,引导当事人依法通过线上方式跨区域远程办理诉讼事项,尽最大努力为当事人和律师安全参加诉讼提供方便和保障,严防发生聚集性次生疫情。三要切实加强与属地党组织的协同配合,结合实际研究实施激励支持政策措施,组织干警以包片、包户、包人形式参加疫情防控,重视通过舆论引导和情感疏导及时帮助群众解疑释惑,积极营造不信谣不传谣的氛围,最大限度减少诱发社会风险的因素,当好人民群众的贴心人和主心骨。

  第三,立足审判职能,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人民生命重于泰山,疫情防控头等重要。在这场突如其来的“人民战‘疫’”中,人民法院直接担负着联防联控的重要职责,必须立足于服务和保障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充分发挥人民法院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将国家治理的制度优势转化为防控疫情的治理效能,切实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一方面,要切实履行刑事审判的惩罚保障功能,严格依照刑法、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依法严惩恶意传播病毒、肆意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非法侵占疫情防治救援物资、制售假劣药品、非法制售医疗器械、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和破坏经济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依法严惩借机造谣滋事、恶意污蔑攻击、暴力伤医及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疫情防治职责等犯罪行为,依法严惩侵犯财产、贪污挪用、失职渎职等犯罪,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维护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另一方面,要切实履行民商事审判和执行的服务保障功能,对那些虽一时陷入生产经营危机但具有渡过危机、恢复生产经营能力,能在疫情防治中发挥重要保障作用的涉诉医药防护、医疗器械企业,要谨慎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拘留等措施,促成对方当事人给予一定的“缓冲期”,用司法为民的真招实招为这些企业争取生存时间和发展未来;对急需信用修复的企业,要在全面了解企业生产情况、提出可行的履行方案并提供相应担保的情况下及时解除失信、限高等措施,防止这些企业因被贴了“失信被执行人”标签而在生产经营中“卡了脖子”,避免影响防控疫情斗争的大局。

  第四,坚持履职尽责,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锤炼法院队伍。疫情是一场大考,更是一面镜子。各级人民法院要在地方党委的领导下,牢记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越是艰险越向前”的履职担当来带动社会担当,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防控责任,严明工作纪律,坚决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一是法院党组要不折不扣履行好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科学谋划部署疫情防控措施,健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层层压实疫情防控责任,着力构建起一套指挥科学、响应迅速、执行有力的防控工作体系,努力让人民群众在人民法院积极有为的疫情防控中真切感受到安全感;二是党员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发扬斗争精神、拿出斗争本领,主动接受人民群众检验,既在这场严峻斗争中站得出来、豁得出来,在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当先锋、作表率,又关心关爱奋战在疫情防控第一线的干警,调动激发广大干警合力抗击疫情、共克时艰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得到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三是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警要发挥好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俯下身子为群众排忧解难,加强有关政策措施宣传解释,帮助群众提高防护意识和能力,纾解社会焦虑情绪,消除社会恐慌心理,努力营造积极健康的疫情防控舆论生态;四是注重发现并及时表彰防控疫情斗争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严肃问责不敢担当、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甚至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干部,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