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一家15人不听劝阻聚餐被处罚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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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讯 记者徐鹏 明知其女在隔离观察期仍组织15人聚餐,其子及女友被小区疫情防控卡点的工作人员阻拦并劝说后,竟然翻越小区围墙进入家中聚餐。近日,青海省海东市平安区公安局三合派出所联合石灰窑派出所快速处置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案件,依法训诫12名、行政拘留违法人员3名。
2020年2月5日,三合派出所民警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发现,三合镇某村村民陈某明召集家属陈某录、魏某、晁某军、祁某兰、陈某昌、祁某菊、陈某贤、陈某库、张某霞、陈某兰、陈某莲、薛某秀、陈某秀、梁某英等共计15人在三合镇某小区家中聚餐。其中,陈某明之女陈某秀2020年1月26日从新疆哈密到达其父陈某明家中,被三合镇镇政府下达居家隔离观察通知书,陈某明明知其女陈某秀在隔离观察期仍组织聚餐。
陈某明之子陈某库及其女友张某霞从西宁市城南新区赶到三合镇某小区,被小区疫情防控卡点的工作人员阻拦并劝说后,陈某库与张某霞仍不听劝阻,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避开卡点工作人员的视线,翻越小区围墙进入家中聚餐,严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期间的秩序。
当晚,在陈某明家中聚餐的15人被三合镇镇政府下达居家隔离观察通知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0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违法行为,陈某明被处以行政拘留六日、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陈某库、张某霞被分别处以拘留七日、罚款300元的行政处罚,在居家隔离期满后被依法执行;陈某录、魏某、晁某军、祁某兰、陈某昌、祁某菊、陈某贤、陈某兰、陈某莲、薛某秀、陈某秀、梁某英等12人被依法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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