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配齐专职乡镇(街道)政法委员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法制日报全媒体记者 周宵鹏

  2019年,在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过程中,河北省邢台市创新举措,在20个县(市)区198个乡镇(街道)全部以专职形式配齐配强政法委员,明确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具有政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工作督办、服务群众5项职能。

  《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首次提出在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政法委员。邢台市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在广泛调研基础上,确定在全市各乡镇(街道)党组织配备专职政法委员;同时明确,县(市、区)委组织部在配备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人选时,要征求同级政法委员会书记的意见。

  在乡镇(街道)政法委员配备工作中,邢台市委政法委充分发挥牵总协调作用。按照其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邢台乡镇(街道)政法委员主要承担组织学习宣传党的有关政法工作的方针政策、加强对基层政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指导与督促、健全完善基层政法工作运行机制、推动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工作、指导和推动乡镇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承办交办的其他事项等7项职责,并健全完善了相关制度体系。

  2019年3月,邢台市乡镇(街道)政法委员全部到位,邢台市委政法委举办专题培训班,建立督办机制,强化考核评价,将乡镇政法委员配备工作列为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纳入年度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