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系调解 做群众的娘家人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我叫王树华,辛集市司法局马庄司法所所长,男,1974年5月出生,2000年11月入党,2008年担任马庄司法所长从事司法工作至今,大学学历。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想胜任人民调解工作,空有一腔热情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有过硬的本领,我并非法律科班出身,在从事司法工作前就是一个门外汉,为此,我自担任司法所长第一天起,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如:《继承法》、《婚姻法》、《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并向老调解员、老同志虚心请教,用理论武装头脑,用实践提高业务素质及水平。在调处纠纷上,我总结了三稳、两急工作法。三稳即:对重大矛盾纠纷处理要稳;对时间间隔长纠纷调处要稳;对政策把握不准的矛盾处理要稳。两急既:突发事件调处要急;群体性事件调处要急。十几年来我调解纠纷200多起,未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筑牢了第一道防线,维护了全乡和谐稳定。

  用真心、诚心、热心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来办

  在基层做调解工作,整天见到的是一张张怒气冲冲的脸,听到的是怨声载道的埋怨声,处理的是一个个难事、麻烦事,说话、做事稍有不慎就可能把矛盾进一步激化,要耐心细致地听取群众反映的陈芝麻烂谷子,挨上边或挨不上边的诉求,可以说没有一颗不急不躁、不怨不悔的热心、诚心,是很难坚持下来的,我认为群众不是犯人,更不是敌人,应该是朋友,是亲人,要坦诚相待,我对他们从不训斥、发脾气,从不敷衍打官腔,我认为要理解他们、宽容他们,将心比心,群众是把咱当娘家人的,我对他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前几年我乡某村一残疾人找到我,一把鼻涕一把泪,要求给他做主,我耐心听他诉说原由,原来该残疾人种几亩棉花养家糊口,年初他从一农药经销处购买了过期农药,造成棉花受药害,将造成绝收,了解情况后,我亲自到地里实地查看并留取影像资料,因经销商经销点在市区,考虑到受害人特殊情况,我立刻联系经销当事人,说明情况,并约定时间商谈,但经销商以各种理由百般推辞,为切实解决问题,我陪同该受害人一起找到市农业执法大队,因执法大队办公在三楼,该受害人拄双拐无法上楼,我亲自背上背下,在执法大队协调下,该受害人最终拿到了赔偿款,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2012年1月,马庄乡某村魏某峰雇用本村村民魏某炯三轮车拉玉米到辛集出售。途中因三轮车发生故障,致魏某炯意外受伤。魏某峰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并把魏某炯送到辛集市第一医院救治,当时双方口头协商住院期间费用各负担一半。魏某炯住院二十天后出院回家休养。在家休养几天后魏某炯仍感不适,在本村卫生室输液治疗仍不见好转,遂到辛集市中医院住院,确认为肠粘连。在协商医疗费用时车主魏某峰以各种理由不再支付,双方出现矛盾。我了解到情况后在第一时间找到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及诉求,得知魏某炯女儿刚14岁,正读初中,妻子早年去世,父女相依为命,家庭生活困难,经过对魏某峰多次的思想说服。2012年3月2日双方达成协议,魏某炯住院期间各种费用双方各负担一半,考虑到魏某炯家庭实际困难,春节前夕我给魏某炯家送去米面、食用油。确保安全过春节。3月15日,魏某炯在医院去世。为避免事态进一步激化,在丧事完结后立即召集双方协商,最终于3月18日双方(因魏某炯女儿未成年,由其大娘为监护人)达成协议:车主魏某峰负担魏某炯住院期间的一半费用;鉴于其女儿年龄尚小,无生活来源,由魏某峰一次性支付抚慰金29000元整。至此,一场医疗赔偿纠纷得以平息。

  不管吃多大苦,费多大劲,群众满意就是我最大的欣慰

  2007年河北省电力局在枣营村建22万伏变电站,由省电力部门负责施工,2007年6月开始施工,2007年12月赔偿款由村进行发放,马家庄马某支款时发现补偿款少,即向村干部反映,村干部马上找负责人进行协商,该负责人表示需核实后再商议。2008年3月该负责人承认有过错并答应尽快解决。但2008年8月赔偿款仍未到位,马某多次到市信访局反映情况,我知道后立刻与该负责人联系,但该负责人经常在外施工,联系方式经常变换而无法联系,2008年底正值村两委换届马某夫妇二人在开会时大吵大闹,为及时化解矛盾,我多次与电力局联系,最终于2009年4月7日该项目负责人把赔偿款交到马某手中,一场长达一年的电力占地赔偿得到化解。事后马某激动地竖起大拇指说:大兄弟,找你办事心里高兴,舒坦。

  回顾这些年,其中有苦有乐,有酸有甜,但看到成功调解每一起纠纷后,群众邻里间的欢声笑语,我内心由衷的欣慰,因为我的努力,多少家庭少了辱骂,而多了笑声,多少邻里因反目而和睦相处。今后不管吃多大苦,费多大劲,把司法行政工作做好是我最大的快乐,我愿为社会主义事业尽自己的一份微薄之力,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新中国七十周年献礼。

  (辛集市司法局马庄司法所王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