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最美政法干警——刘志鹏:执法为民 青春无悔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刘志鹏,男,36岁,中共党员,滦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2008年参加公安工作,2009年3月起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至今。刘志鹏同志一心扑在工作上,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工作中尽职尽责、任劳任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以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兢兢业业的奉献精神和热情周到的服务态度,赢得了领导、同事和群众的肯定。在从事事故处理工作10年多的时间里,刘志鹏同志处理各类交通事故六千余起,破获死亡逃逸事故二十余起,2010年被承德市交警支队授予执法规范化标兵荣誉称号,2016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承德市公安局授予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滦平县委、县政府评为滦平县十佳青年,连续多次被县政府、县局嘉奖。

  立足本职勇挑重担提高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

  事故处理中队是交警大队对外的形象和窗口,每天都与群众直接接触,工作十分繁忙,是公安交警接触群众最频繁的部门之一。作为事故处理民警,刘志鹏同志每天都要处理各类交通事故,答复各种各样的询问,还要往返于当事人、医院之间,做好协调工作。工作之余,他还不忘学习,始终注重自身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的提高。因为他清醒地认识到,事故处理要公正、公平、严格按程序处理,如果没有扎实的业务知识就很容易侵害到群众的利益,造成信访隐患。所以,尽管平时工作很忙、事情很烦琐,一有时间他还是拿起书本,努力提高和完善自己。

  情系群众牢记宗旨积极稳妥处理好每起事故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不仅需要客观公正的态度,更需要有一颗乐于为群众服务的热心肠。刘志鹏同志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工作中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耐心地做好法律法规解释、事故成因分析和责任定性等工作,力求每起事故都能圆满解决。此外,刘志鹏同志经常深入群众,了解当事人的疾苦,倾听心声,以真心对待,竭尽全力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使人民群众真正感到关心和温暖,工作也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2012年7月,在滦平县西沟乡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焦某死亡,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刘志鹏了解到焦某是家里唯一的收入来源,现在顶梁柱一倒,家里生活十分困难。焦某的儿子正在上大学,马上就要开学了,学费还没有凑够,他当即拿出五百元钱交到焦某儿子手中,并鼓励他一定要坚持完成学业。事故处理完毕后,焦某的家属捧着锦旗到事故处理中队,对刘志鹏同志公平公正办案、力所能及为他们排忧解难表示感谢。这样的事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有人说他傻,又费力又垫钱,为了一个素不相识的人不值得,但刘志鹏却说:我们不仅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也要关心交通事故给群众带来的困难,你将老百姓放在心中,老百姓才会把你放在眼里。

  业精技强攻坚克难严厉打击交通肇事逃逸

  刘志鹏同志凭借扎实的法学基础、拼搏精神和对公安工作的热情,不断地在实践中学习,逐渐成为事故中队业务主干,2014年被任命为事故处理中队中队长,他感到肩上的责任更重了。面对警力少、任务重的困难,刘志鹏同志迎难而上,率先垂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创新事故处理模式,简化事故处理程序,制定了便民措施,受到了群众的称赞。为了克服警力不足与事故数量不断上升的矛盾,刘志鹏常常带领中队民警日夜奋战在交通管理第一线。

  在各类交通事故中,对群众危害最大的莫过于肇事逃逸,所以刘志鹏同志在面对逃逸案件时,总是不放过与事故有关的蛛丝马迹,具有较强的专业理论知识,善于从微小的线索中发现、追破事故真相,侦破死亡逃逸事故二十余起,其中破获十年前的2003青石梁、2016.6.11死亡逃逸事故被省、市媒体及多家网络媒体报导。

  2016年6月11日5时许,刘志鹏带领民警处理一起死亡逃逸事故。现场位于101国道,车流量大,尸体已被过往车辆碾轧且严重损毁,倒在路上的自行车已被轧成铁片,刘志鹏通过细致入微的勘查现场,提取到两小块疑似汽车上的塑料碎片。通过走访汽车销售公司和修理厂,确定了现场塑料碎片为红色货车前保险杠碎片。确定车型后,民警调取了相关卡口出现的货车信息,排查出遍及北京、保定、赤峰、沧州、承德、平泉、宽城、围场及本县的共13台车。通过嫌疑车逐一排查,发现车牌号为冀HD15**的货车有重大肇事嫌疑,但是民警在修理厂找到该车时,司机马某已将该车修复,并谎称在十多天之前自己开车撞树,导致车辆前部损坏。刘志鹏对其车内物品进行检查时,发现一张某修理厂出具的购买大灯的收据,日期是6月12日。民警立即赶往该修理厂调查取证,证实了马某于12日早在该处购买了左前大灯,其车辆修理前左大灯及前保险杠左侧损坏,并在修理后清洗了车头。夯实了相关证据后,民警对马某再次询问,出示相关证据,通过法律震慑和耐心劝导,其最终承认了自己撞人后驾车逃逸的犯罪事实。

  严格执法严于律己严格遵守公安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事故处理中队负责处理全县的交通事故,涉及到每个交通参与者的切身利益,事故处理工作自然成为群众关注的焦点。刘志鹏同志将压力化为动力,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牢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思想,牢固树立宗旨观念,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考验,能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社会风气。在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同时,刘志鹏同志从狠抓队伍警务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坚持每周召开通气会,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等相关内容,不断加强队伍建设,确保队伍不发生腐化问题。在办理的交通事故案件中,他始终本着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原则。他对自己要求严,甚至有些苛刻,他对下属也是高标准严要求,时常提醒同志们:要管住自己的嘴和手,让组织放心,让群众满意。

  刘志鹏同志在交通管理工作岗位上默默的耕耘着,恪尽职守,任劳任怨,为滦平这片古朴秀丽而又充满希望的热土营造了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他执着忠诚践行服务人民的人生追求,为公安机关树立了良好的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