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中南院:一个月内三个检察建议不放松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石家庄市冀中南地区检察院迅速反应,及时安排,积极开展监督,一个月内连续向所辖监管场所发出三个检察建议,督导监管干警加大防控力度,开展联防联控,防范化解疫情风险。
第一个检察建议:春节放假之前,得知武汉地区发生了新冠疫情,冀中南院迅速行动,结合年底安全大检查,对全市监管场所发出第一份检察建议。督导监管场所加强春节安全检查,开展清监活动,查找安全隐患,弥补安全漏洞。同时,要特别关注疫情发展情况,完善疫情应急预案,科学安排干警备勤值班,控制出入监所人员。根据疫情发展及时作出调整,确保监管场所安全稳定,确保不发生疫情病例。
第二个检察建议:春节放假期间,针对新冠疫情全面爆发的严峻形势,冀中南院及时向监管场所发出第二份检察建议。各检察室干警采取打电话、发信息、发邮件等形式,对全市监管场所开展检察督导,要求监管人员消除麻痹心理,按照有关要求实行全面防控。及时调整值班备勤模式,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严控会议,每日定时对押犯生活区、劳动现场、食堂、公共垃圾点消毒,室内定期通风。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停止任何形式的会见、收款、亲情帮教、警示教育。加强狱内人员管理,流动人员在狱内活动必须佩戴口罩。在狱内医院设置分流点和测温点,防止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加强联防联控,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不明症状不能确认的,及时报告地方疾控部门。取消聚集性就餐,各监区全部在各自监舍就餐。加强外来人员车辆的管理,疫情防控期间外协人员一律禁止进入狱内,对物流车辆进行严格疫情防控,严防发生疫情输入。假期结束上班第一天,又将书面检察建议送达监管单位,并开展了现场检查。
第三个检察建议:2月21日,湖北、山东和浙江三省五狱发生了新冠疫情通报后,冀中南院当天就发出了第三份检察建议。要求各监管场所吸取教训,仔细比对,查漏补缺,对落实不彻底不坚决的要坚决纠正;严格落实监管区封闭管理值班备勤制度,实行一个月一换班、隔离半个月再上岗,值班半个月再轮换的措施;严格落实每天两次体温测量登记制度。罪犯交付收监时,除体温测量外,还要交付不少于14天的体温测量记录,切实防止新冠疫情在送押环节的输入。
2月24日,根据上级指示精神,冀中南院检察长李芳栋、副检察长庞志平又到所辖六个监管单位进行了检查,督导检察建议落实。并提出了防御期间,能不收押的不收押,能不送监的不送监的建议,得到了监管单位的一致称赞。所有检察室干警结合实际,采取电话、微信、视频、看监控录像等形式,机动灵活地开展监督活动,做到监督不缺位、不越位、不添乱、不减弱,取得了较好效果,得到了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