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部门:对生产防疫用品企业登记注册特事特办
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等三部门为复工复产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对生产防疫用品企业登记注册特事特办
河北新闻网讯(河北日报记者马彦铭)近日,河北省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省知识产权局转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复工复产十条》,要求河北省相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解决企业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
加快标准转换应用。支持外贸出口企业复产,加快国际标准与国内标准的转换,推动出口产品依据标准和国内标准的衔接。对依据国际标准生产,且相关国际标准主要技术指标达到强制性国家标准安全要求的,允许在国内生产销售。鼓励社会团体组织制定相关团体标准,增加企业复工复产所需标准的有效供给。对于生产国外标准口罩用于出口、有能力生产国内标准口罩未取得相关资质的企业,加快办理。
登记网上办理。充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对生产防疫用品企业登记注册实行特事特办。对于疫情期间出现的新产业新业态,及时调整经营范围标准。
建立行政许可应急绿色通道。对生产企业转产生产口罩、防护服等应急物资的,简化生产资质审批程序,合并产品注册及生产许可证检查流程,启动加急检验检测程序,同时认可企业的部分自检报告。对疫情防控所需药品的注册申请,在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基础上,加快审评审批。对涉及防治新冠肺炎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依请求予以优先审查办理。
审慎异常名录管理。对生产、经营疫情防控相关物资的企业,已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经企业申请,可以简化流程、尽快移出。对因受疫情影响暂时失联的企业,可以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查乱收费乱涨价。加强价格监管,严查各类涉及企业的乱收费行为,减轻企业复工复产负担。支持企业增加产能,严厉打击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领域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维护防控物资生产所需机器设备、原辅材料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十条政策措施还包括实行告知承诺、延长行政许可期限、加强质量技术服务帮扶、减免技术服务收费、鼓励企业参加保价格、保质量、保供应行动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