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中院切实发挥刑事审判职能 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司法保障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2月11日下午,衡水中院召开刑事专业审判委员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的讲话、《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等文件,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下发了《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的通知》、《衡水两级法院关于严打新冠病毒战役9类36种犯罪的通知》。

  会议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社会秩序,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严厉打击涉疫情犯罪案件,依法严惩利用疫情制造传播谣言、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严惩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犯罪,严惩疫情防控失职、渎职犯罪等犯罪行为。各部门、各基层院要及时上报与疫情有关的刑事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部门的沟通,对此类案件提前研判,严把此类案件事实关、证据关,依法严惩,以最快的速度打击该类犯罪分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审判过程中发现的疫情防控存在的问题要及时沟通,并有针对性的提出司法建议。合理安排刑事审判工作,强化防范措施,充分发挥远程庭审、远程提审系统的资源优势,最大限度的减少病毒交叉感染几率,切实提高刑事审判工作效率。对于不得不安排近期开庭及提审的,要认真做好相关防疫措施,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干警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