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安的峥嵘岁月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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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前,他是一位革命家,历任冀鲁豫军区独立三旅连指导员、第二野战军第十一纵队三十三旅九十八团政治处联络员、特派员等;解放战争中,他先后立大功二次、三等功一次等荣誉;新中国成立后,他在贵州转业到地方工作。先后任福泉县(现福泉市)、三都县(现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局长、三都县县长、中共黔南州监察委员会副书记、罗甸县第一书记、黔南州公安局局长、黔南州委政法委书记、黔南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
这位赤胆忠心为解放事业作出贡献,矢志不渝守卫人民平安的老革命、老公安,是齐同学。
生于1923年的齐同学,已有97岁高龄,饱经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沧桑,他革命家的本色始终未变,初心依旧。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记者有幸倾听齐同学的一生故事,回望历史,回忆峥嵘岁月,向老一辈革命家、老一代公安人致敬!
1923年10月,齐同学出生于河南省濮阳县。
1943年,伪二方面军占领濮阳,在多地修筑碉堡、设据点、经常抓兵、派款、抢粮。年仅20岁的齐同学和同村的几名年轻人,在村里秘密串联青壮年、发动群众,自己购买枪支,每晚便在村里打更巡逻。
随后,在齐同学等人的带领下,村民们与敌人进行了武装斗争,打击了敌人,鼓舞了人民斗志。随着村级政权的确立,齐同学的家乡人民从自发的对敌斗争,进入了在共产党领导下有组织的对敌斗争新阶段。
1947年,齐同学带领青壮年报名参军。
1948年11月至1949年1月,齐同学参加了淮海战役。淮海战役之后,齐同学所在的部队渡过长江,解放了江西的江山县、浙江省的玉山县。
随后,齐同学所在部队行军至湖南湘潭。这时,新中国刚刚成立。接到上级命令,一部分军队干部(这其中包括齐同学)准备进入贵州建立人民政权。
1949年11月26日,到达贵州省平越县(现福泉市)。据齐同学老人回忆,新中国刚刚成立,平越县刚刚解放,宣布平越县政府成立。为了保卫巩固人民民主政权、镇压敌人的各种破坏活动,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秩序,在这样的情况下组建了县公安局。齐同学被委任为县公安局局长。
当时的公安局包括齐同学在内仅有4人。人少事多,工作紧迫,为了不耽误时机,齐同学抓紧接管国民党的诸多单位,并将敌伪档案迅速接收,确保知己知彼地同敌人作斗争。
解放初期,公安队伍的武器少,只有营职以上干部从部队上下来时带有枪,其他人员都是赤手空拳。齐同学将黄平航空后勤处国民党人员逃跑时留下的两挺机关枪和几十只长短枪及时武装了当时的公安队伍。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平越县顺利完成接管任务。
于是,1950年1月,齐同学奉命到三都县任公安局局长。那时,检察院、法院都还没有建立,整个政法及公安工作都由公安局承担。齐同学争取、协调各个方面的力量充实到公安局。
随着土地革命的开展,三都县各村要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为了推动全县治保组织的建立,齐同学决定由三都县公安局牵头在下辖的7个村搞试点,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并成立了治安小组。
据介绍,当时这些治保组织组建后,积极开展防特、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这期间,三都县的“镇反”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
1953年,齐同学便开始担任三都县县长,主持全面工作。
1955年,齐同学调任都匀地方监察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956年黔南州建州后,改为中共黔南州监察委员会。
1960年3月,齐同学任罗甸县委第一书记。在罗甸县经济困难重重的情况下,齐同学和县委班子成员带领群众战胜灾害,尽快恢复生产,解决群众的吃饭问题。
为了进一步发展罗甸的农业生产,罗甸县采取了狠抓兴修水利工程和小型水电的建设,以解决农田灌溉,人畜饮水以及农村群众的用电问题。
1966年“文化大革命”,罗甸县委被夺了政权,齐同学也受到了冲击。直到1970年,齐同学恢复工作,仍旧坚持抓生产工作。
1973年,齐同学调离罗甸县。
1974年,齐同学重返政法战线,任黔南州公安局局长。在担任黔南州公安局局长期间,齐同学重点抓侦破案件,打击刑事犯罪,整顿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上级表扬。
1978年8月,齐同学参加了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会后,齐同学又重点抓了政法公安恢复和健全组织及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工作,使遭到破坏的组织机构迅速恢复健全起来。
1984年12月,齐同学光荣退休。
从解放战争时的艰难险阻,到共和国成立的岁月峥嵘,到红红火火的社会主义建设,再到改革开放的跨世纪旅程直到如今,齐同学经历了近百年的时光。
战争年代,他保家卫国,浴血奋战;和平年代,他不忘不初心,守护一方。
一代革命家、老公安人齐同学的精神,将鼓舞激励着广大公安民警更好地为人民公安事业奋斗、拼搏。
这位赤胆忠心为解放事业作出贡献,矢志不渝守卫人民平安的老革命、老公安,是齐同学。
生于1923年的齐同学,已有97岁高龄,饱经近一个世纪的风雨沧桑,他革命家的本色始终未变,初心依旧。
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记者有幸倾听齐同学的一生故事,回望历史,回忆峥嵘岁月,向老一辈革命家、老一代公安人致敬!
1923年10月,齐同学出生于河南省濮阳县。
1943年,伪二方面军占领濮阳,在多地修筑碉堡、设据点、经常抓兵、派款、抢粮。年仅20岁的齐同学和同村的几名年轻人,在村里秘密串联青壮年、发动群众,自己购买枪支,每晚便在村里打更巡逻。
随后,在齐同学等人的带领下,村民们与敌人进行了武装斗争,打击了敌人,鼓舞了人民斗志。随着村级政权的确立,齐同学的家乡人民从自发的对敌斗争,进入了在共产党领导下有组织的对敌斗争新阶段。
1947年,齐同学带领青壮年报名参军。
1948年11月至1949年1月,齐同学参加了淮海战役。淮海战役之后,齐同学所在的部队渡过长江,解放了江西的江山县、浙江省的玉山县。
随后,齐同学所在部队行军至湖南湘潭。这时,新中国刚刚成立。接到上级命令,一部分军队干部(这其中包括齐同学)准备进入贵州建立人民政权。
1949年11月26日,到达贵州省平越县(现福泉市)。据齐同学老人回忆,新中国刚刚成立,平越县刚刚解放,宣布平越县政府成立。为了保卫巩固人民民主政权、镇压敌人的各种破坏活动,加强人民民主专政,维护社会秩序,在这样的情况下组建了县公安局。齐同学被委任为县公安局局长。
当时的公安局包括齐同学在内仅有4人。人少事多,工作紧迫,为了不耽误时机,齐同学抓紧接管国民党的诸多单位,并将敌伪档案迅速接收,确保知己知彼地同敌人作斗争。
解放初期,公安队伍的武器少,只有营职以上干部从部队上下来时带有枪,其他人员都是赤手空拳。齐同学将黄平航空后勤处国民党人员逃跑时留下的两挺机关枪和几十只长短枪及时武装了当时的公安队伍。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平越县顺利完成接管任务。
于是,1950年1月,齐同学奉命到三都县任公安局局长。那时,检察院、法院都还没有建立,整个政法及公安工作都由公安局承担。齐同学争取、协调各个方面的力量充实到公安局。
随着土地革命的开展,三都县各村要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为了推动全县治保组织的建立,齐同学决定由三都县公安局牵头在下辖的7个村搞试点,建立治安保卫委员会,并成立了治安小组。
据介绍,当时这些治保组织组建后,积极开展防特、防火、防盗、防灾害事故的“四防”工作。
这期间,三都县的“镇反”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巩固了人民民主政权,稳定了社会治安秩序,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政治觉悟。
1953年,齐同学便开始担任三都县县长,主持全面工作。
1955年,齐同学调任都匀地方监察委员会专职副书记;1956年黔南州建州后,改为中共黔南州监察委员会。
1960年3月,齐同学任罗甸县委第一书记。在罗甸县经济困难重重的情况下,齐同学和县委班子成员带领群众战胜灾害,尽快恢复生产,解决群众的吃饭问题。
为了进一步发展罗甸的农业生产,罗甸县采取了狠抓兴修水利工程和小型水电的建设,以解决农田灌溉,人畜饮水以及农村群众的用电问题。
1966年“文化大革命”,罗甸县委被夺了政权,齐同学也受到了冲击。直到1970年,齐同学恢复工作,仍旧坚持抓生产工作。
1973年,齐同学调离罗甸县。
1974年,齐同学重返政法战线,任黔南州公安局局长。在担任黔南州公安局局长期间,齐同学重点抓侦破案件,打击刑事犯罪,整顿社会治安秩序等工作,成绩显著,受到上级表扬。
1978年8月,齐同学参加了公安部召开的全国治安工作会议。会后,齐同学又重点抓了政法公安恢复和健全组织及加强公安队伍的建设工作,使遭到破坏的组织机构迅速恢复健全起来。
1984年12月,齐同学光荣退休。
从解放战争时的艰难险阻,到共和国成立的岁月峥嵘,到红红火火的社会主义建设,再到改革开放的跨世纪旅程直到如今,齐同学经历了近百年的时光。
战争年代,他保家卫国,浴血奋战;和平年代,他不忘不初心,守护一方。
一代革命家、老公安人齐同学的精神,将鼓舞激励着广大公安民警更好地为人民公安事业奋斗、拼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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