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蛊”卖“解药” 六“神医”受审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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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上午,贵阳南明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敲诈勒索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2018年4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顾某、王某、向某某、姜某某、姜某伙同向某甲(另处)经预谋后,在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花鸟市场被告人向某甲租赁的一间门面内假冒医生,兜售所谓的祖传草药。
姜某某、向某某、姜某等人在路边向被害人分发虚假宣传单,并将被害人带至向某甲租赁的门面内,再由杨某某、顾某、王某在该门面内假扮医生,对所谓的苗家祖传草药“百草丹”进行虚假宣传。在宣传的过程中,他们免费给患者吃药和治疗,在患者接受治疗或吃药后,假扮的医生立即变脸。
待被害人吃了“百草丹”又在手上涂了药酒后,假扮的医生遂以所涂的药酒是下了“蛊”的药酒,要是不给钱购买解“蛊”的解药,被害人的手及全身就会溃烂,被害人的家人还会出事等语言威胁、恐吓被害人。
患者在他们的恐吓威胁下,只能无奈地花钱购买没有任何治疗作用的“解药”。从2018年4月到8月间,他们共实施敲诈勒索8起,涉案金额12920元人民币。
经过庭审,六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杨某某、顾某、王某、向某某、姜某某、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语言要挟的方式,分工合作,共同多次敲诈勒索公民钱财,金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姜某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杨某某、顾某、王某、向某某、姜某某、姜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一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本案将择期宣判。
2018年4月至8月期间,被告人杨某某、顾某、王某、向某某、姜某某、姜某伙同向某甲(另处)经预谋后,在贵阳市南明区油榨街花鸟市场被告人向某甲租赁的一间门面内假冒医生,兜售所谓的祖传草药。
姜某某、向某某、姜某等人在路边向被害人分发虚假宣传单,并将被害人带至向某甲租赁的门面内,再由杨某某、顾某、王某在该门面内假扮医生,对所谓的苗家祖传草药“百草丹”进行虚假宣传。在宣传的过程中,他们免费给患者吃药和治疗,在患者接受治疗或吃药后,假扮的医生立即变脸。
待被害人吃了“百草丹”又在手上涂了药酒后,假扮的医生遂以所涂的药酒是下了“蛊”的药酒,要是不给钱购买解“蛊”的解药,被害人的手及全身就会溃烂,被害人的家人还会出事等语言威胁、恐吓被害人。
患者在他们的恐吓威胁下,只能无奈地花钱购买没有任何治疗作用的“解药”。从2018年4月到8月间,他们共实施敲诈勒索8起,涉案金额12920元人民币。
经过庭审,六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杨某某、顾某、王某、向某某、姜某某、姜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语言要挟的方式,分工合作,共同多次敲诈勒索公民钱财,金额巨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被告人姜某系未成年人,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公诉人建议,对被告人杨某某、顾某、王某、向某某、姜某某、姜某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一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
法官表示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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