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抽头牟利,触犯法律最终获刑!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近日,印江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涉嫌犯开设赌场罪一案,并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该案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庭审全程同步直播。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某某于2016年7月在位于印江县龙津街道的自建房内安置麻将机开设赌场,以每桌每场收取60元堂子费的方式抽头渔利。2017年4月起,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决定共同经营该赌场,并按2:1的比例对堂子费进行分配。2018年3月27日,该赌场被印江县公安局民警查获,当场查获参赌人员36人、麻将机17台。2016年7月至2018年3月期间,该赌场共计抽头60余万元。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二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开设赌场罪。被告人王某某、张某某开设的赌场规模较大,持续时间较长,严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印江法院对本案进行当庭宣判,依法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该案的宣判,不仅彰显了印江法院对涉恶“九类案件”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更体现了印江法院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力度与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