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毁林近400亩 他被罚巡山5年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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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阳县的一位村民在野外抽烟时引发森林火灾,导致近400亩林木被毁。记者昨日从当地检察机关获悉,经提起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该村民缓刑并义务巡山5年,以保护生态。
今年4月7日,绥阳县黄杨镇群裕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绥阳警方经侦查,将涉事村民任某抓获。
27岁的村民任某承认,当天,他在一处名为大岩脚的山坡抽烟时,未将烟头完全熄灭,引发此次火灾。
经云南昆明忆尘森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合计25.836公顷(387.54亩)。任某也因涉嫌失火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绥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付金木昨日介绍,检查机关经审查发现,这起失火刑事案件可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审查后,我们决定对任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付金木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当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根据生态环境案件相关管辖规定,该案由播州区法院管辖。8月9日下午,播州区法院在绥阳县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悉,被告任某父母早已离异,且其父亲已经去世,任某系精准扶贫户,家庭经济困难,没有承担生态修复和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的能力。在开庭前,任某请求以作生态义工的形式,承担生态修复之责。
绥阳县检察院经与播州区法院、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绥阳县司法局沟通,8月7日,上述各方就任某从事生态服务义工一事达成共识。在8月9日的庭审中,检察院提出了量刑建议,任某也表示认罪、悔罪。播州区法院经审理后,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任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就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任某在位于绥阳县的宽阔水自然保护区从事巡护义工5年,看护保护区,并在电视台公开道歉,警示他人。
据悉,早在2012年,贵州就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试点,取得不错成效。2015年7月起,最高检在全国包括贵州在内的13个省市,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7年6月,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写入法律。
“在本案中,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任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承担修复生态的责任。”付金木说,该案的判决,可以警示更多人自觉树立保护环境意识,共创绿色家园。
今年4月7日,绥阳县黄杨镇群裕村发生一起森林火灾,造成较大损失。绥阳警方经侦查,将涉事村民任某抓获。
27岁的村民任某承认,当天,他在一处名为大岩脚的山坡抽烟时,未将烟头完全熄灭,引发此次火灾。
经云南昆明忆尘森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此次森林火灾过火面积合计25.836公顷(387.54亩)。任某也因涉嫌失火罪被移送检察机关。
绥阳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负责人付金木昨日介绍,检查机关经审查发现,这起失火刑事案件可能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
“经审查后,我们决定对任某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付金木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应当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根据生态环境案件相关管辖规定,该案由播州区法院管辖。8月9日下午,播州区法院在绥阳县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据悉,被告任某父母早已离异,且其父亲已经去世,任某系精准扶贫户,家庭经济困难,没有承担生态修复和缴纳生态修复费用的能力。在开庭前,任某请求以作生态义工的形式,承担生态修复之责。
绥阳县检察院经与播州区法院、贵州宽阔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绥阳县司法局沟通,8月7日,上述各方就任某从事生态服务义工一事达成共识。在8月9日的庭审中,检察院提出了量刑建议,任某也表示认罪、悔罪。播州区法院经审理后,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任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就检察院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任某在位于绥阳县的宽阔水自然保护区从事巡护义工5年,看护保护区,并在电视台公开道歉,警示他人。
据悉,早在2012年,贵州就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环境资源公益诉讼试点,取得不错成效。2015年7月起,最高检在全国包括贵州在内的13个省市,开展了为期两年的提起公益诉讼试点。2017年6月,公益诉讼制度明确写入法律。
“在本案中,检察院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让任某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承担修复生态的责任。”付金木说,该案的判决,可以警示更多人自觉树立保护环境意识,共创绿色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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