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手”醉驾 被禁驾5年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近日,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七中队民警在中环路下五里冲匝道处设置夜间酒驾检查卡点,一辆车被拦下例行检查,结果驾驶员一下车,全身就散发出一股浓重的酒味。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13.8毫克每100毫升,根据相关规定,初步判定他是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后,民警对驾驶员张某开具了公安交通管理强制措施凭证。在暂扣其驾驶证后,张某被带至医院提取血样。
  
  根据张某口述,他是在外地工作,并且是一名专业的歌唱助手。他前几天回贵阳一直没有和同学聚会,想到过两天就走了,所以就约朋友,在乌当区喝了菠萝啤,还吃了一些醉虾。
  
  酒足饭饱后,张某欲开车回清镇,他想到自己开车走的路线都是郊区所以就心怀侥幸上路了,而同桌吃饭喝酒的朋友也和张某的想法一样,因此没有对张某酒后驾车进行劝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醉酒驾驶者,5年内不得申请驾照,并且将有半年以内的拘役以及罚金的处罚。
  
  交警提醒,酒后驾驶机动车是违法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更是犯罪行为,将面临行政和刑事的双重处罚。同行喝酒人员没有尽到劝阻义务,若造成重大后果则也将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