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首次组织开展监狱巡回检察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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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8日,省检察院组织两个检察组,分别对遵义监狱、福泉监狱开展为期五天的巡回检察。这是今年7月检察机关全面推开监狱巡回检察工作以来,省检察院首次组织开展监狱巡回检察。 为确保此轮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取得实效,省检察院与省司法厅联合下发《贵州省检察机关与监狱加强监狱检察工作衔接配合的实施意见(试行)》,明确细化监狱巡回检察的任务、目标,共同配合的权利义务。研究制定了《贵州省检察院监狱巡回检察方案》,对检察人员组成、检察准备、检察方式、检察内容、问题处理、工作要求进行明确,确保监狱巡回检察工作有序开展。 据了解,此次巡回检察重点围绕刑罚执行、狱政管理、教育改造检察等三个方面,采取听取介绍、调阅资料、调看监控录像、集中座谈、个别谈话、发放调查问卷、受理控告、举报和申诉、现场抽查、实地查看等多种方式开展。根据工作需要,巡回检察组还将通过安全、稳妥方式,向在押罪犯询问了解情况。巡回检察结束后,将及时反馈巡回检察意见。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杨承志表示,要充分发挥巡回检察制度的优势,聚焦对罪犯改造质量的监督,与监狱一起加强对罪犯的教育改造,从而共同提高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质量,共同促进提升监管改造效果,共同维护法律权威,实现监狱检察工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窦彦峰 蒙争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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