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贵州检察机关发放司法救助金1121.75万元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12月23日,省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省检察机关运用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情况。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70件1354人,发放救助金1121.75万元,办理救助案件数、救助人数、发放救助金额同比增长24.8%、8.5%、13.8%,单案最高救助20万元,实现救助人数和救助金额“双提升”。  据介绍,贵州省检察院高度重视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形成检察长带头抓,分管副检察长主动抓,业务部门具体抓,上下联动、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全省检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带头办理司法救助案件。同时强化主动救助和服务意识,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主动予以救助,做到既不遗漏又不拖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救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检察长、分管副检察长办理司法救助案件154件253人,涉及救助金191.15万元;主动提起司法救助126件,占司法救助案件总数的16%。  据悉,全省检察机关积极主动创新,建立了由省检察院统筹的省、市、县三级检察院联动一体化救助机制,三级检察院各自申请一定救助资金,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仅2019年,省检察院帮助下级检察院解决了31件司法救助案件的资金缺口,涉及救助资金182万元。省检察院与省扶贫办联合出台《关于在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十七条措施》明确全省检察机关在办结司法救助案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案件情况、给予救助情况、扶贫脱贫措施建议等书面材料移送扶贫部门,对获得司法救助的贫困当事人,检察机关应联合扶贫部门进行回访,掌握其脱贫惠及情况等。全省检察机关主动对接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综合开展经济救助等多渠道救助,让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同向发力,切实为被救助人提供全方位救助。  此外,为使救助工作更加精细化,全省检察机关把贫困户、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四类人群作为重点救助对象,积极救助贫困当事人,将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入融合,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体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更好服务精准脱贫。对未成年人及其家庭因案返贫致贫,出现生活无着落、学业难继等情况,及时进行帮扶。对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残疾人、军人军属,积极主动告知当事人救助权利、申请救助渠道,并快速受理办理或依职权主动启动救助程序,有效维护残疾人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  明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决胜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全省检察机关将立足检察职能,继续深入开展对贫困当事人的救助工作,继续深化主动救助、优先救助、及时救助等理念,用一笔笔“暖心钱”温暖困难群众、传递检察机关司法温度,助力脱贫攻坚。  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还通报了5件运用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王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