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接收投诉材料说明
时间:2023-02-02
来源: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作者:佚名
投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信
标题:***投诉信(举报信、求助信或情况反映)等;
收文单位:直接写我单位名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二、正文内容
1、写清楚当事人身份并提供相应资质(我是谁);
2、被投诉人身份并提供相应资质或线索(我要投诉谁);
3、投诉事件的完整过程(具体事件以时间顺序写清楚)
4、掌握的证据资料(附证据目录或清单);
5、诉求是什么(即具体要求和想法)。
三、落款
签字:当事人亲自用黑色碳素笔签名,姓名上用右手食指按红色手印,多于5位选代表签字按手印,其他当事人填写委托书,提供当事人原原大小、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标好手机号或其它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
上述材料应向我单位提供原件供验证,但我单位不收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说明情况,不按上述规定,拒绝受理。
四、相关证据
提供本事件相应的公文材料、证照合同、票据、证言、图片资料、录音录像资料、上访等书证、音视频证据和物证,上述证据均要复印件并电子文档,不能提供证据的提供证据线索说明。
将所需材料(纸质文档)整理完之后邮寄到下面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收,邮编:100005,010-56021389 、5338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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