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项目接收投诉材料说明

时间:2023-02-02 来源: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作者:佚名

投诉材料包括以下内容:

一、投诉信  

  标题:***投诉信(举报信、求助信或情况反映)等;

  收文单位:直接写我单位名称(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

二、正文内容

  1、写清楚当事人身份并提供相应资质(我是谁);

  2、被投诉人身份并提供相应资质或线索(我要投诉谁);

  3、投诉事件的完整过程(具体事件以时间顺序写清楚)

  4、掌握的证据资料(附证据目录或清单);

  5、诉求是什么(即具体要求和想法)。

三、落款

  签字:当事人亲自用黑色碳素笔签名,姓名上用右手食指按红色手印,多于5位选代表签字按手印,其他当事人填写委托书,提供当事人原原大小、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标好手机号或其它联系方式;法人单位应当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资质。

  上述材料应向我单位提供原件供验证,但我单位不收留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说明情况,不按上述规定,拒绝受理。

四、相关证据

  提供本事件相应的公文材料、证照合同、票据、证言、图片资料、录音录像资料、上访等书证、音视频证据和物证,上述证据均要复印件并电子文档,不能提供证据的提供证据线索说明。

  将所需材料(纸质文档)整理完之后邮寄到下面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政讯通全国法制调研中心收,邮编:100005010-56021389 53382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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