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一周年:为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贡献广州智慧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2018年9月28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挂牌成立,成为继杭州、北京之后全国第三家互联网法院,并全面实行“网上纠纷网上审理”模式。

  2019年9月25日,在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一周年之际,南方新闻网总编辑、南都报系党委书记、总裁梅志清,带队独家专访广州互联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春和。

  在接受南都专访时,张春和梳理介绍了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一年来在改革、办案、机制创新、服务保障互联网经济发展、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探索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方面取得的成果以及遇到的困惑,并回应了媒体和社会关切的热点问题。

  穗互联网产业规模预计今年突破5000亿

  广州互联网法院位于海珠区新港东路148号,进入其位于52层的诉讼服务中心,开放式设计,全景落地玻璃窗,成排智能诉讼服务终端……科技感、未来感扑面而来。

  与传统法院不同,广州互联网法院实行在线立案和庭审,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完成全部诉讼流程,让其诉讼服务大厅看上去“很清静”。

  窗外,珠江横贯而过。远处猎德桥、东塔、西塔等城市地标尽收眼底。近处腾讯、阿里巴巴、科大讯飞、唯品会、小米等互联网龙头企业的写字楼正热火朝天地建设中。

  “一年前筹建时,曾有多个选址考虑,最后还是选了这里。”张春和指着窗外的琶洲人工智能与数字经济试验区所在区域介绍,“毕竟产业聚集在这儿,法院要贴近服务、贴近保障”。

  张春和介绍,广东是通信和信息大省,也是网络大省,作为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核心引擎之一的广州,近年来互联网产业增速保持在25%左右。2019年,广州互联网产业规模预计将突破5000亿元,是全国互联网产业聚集区和电商交易中心。

  数据显示,广州互联网法院成立一年以来收案数3.7万余件,超过杭州、北京互联网法院同期案件量。

  一年收案3.7万余件,人均结案数全国第一

  张春和介绍,从去年成立至今年9月底,广州互联网法院网上智慧审理平台的总体访问量已超986.6万人次,注册用户达21万余人。至今年9月27日,该院共完成立案37688件,审结27956件。该院25名员额法官,一年来人均结案数达到1118件,居全国第一。

  据介绍,上述案件呈现几大突出特点。一是类型相对集中,互联网知识产权及金融纠纷案件分别占全部收案数的56.87%和39.85%。二是争议标的额小,31.04%以上案件标的在1万元以内。三是案件事实同质化强。如在互联网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中,多数案件的基本事实、争议焦点存在较大相似性。四是地域跨度大。57.3%的案件当事人来自广东省之外的地区,所涉地域几乎涵盖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还有来自美国、新加坡等15个国家与地区的当事人。

  “大部分当事人主要集中在北京、上海、广东、江浙等地,这与当地互联网产业的发展情况有较大关系。”张春和称,该院案件当事人年龄主要集中在20岁到40岁之间,与互联网用户整体年轻化、低龄化的趋势相吻合。

  相关司法大数据统计还显示,该院案件的当事人网上提交立案申请的高峰期是每天12点至13点左右,但晚上22点甚至是凌晨2点后仍有当事人在申请立案。“可以说我们是一家不打烊的法院,能24小时为当事人提供优质司法服务。”张春和称。

  案多人少怎么破?问题倒逼机制不断创新

  仅有25名员额法官,面对巨量互联网案件,案多人少的矛盾怎么破?张春和表示,一方面以问题倒逼机制创新,一方面向科技要生产力。

  该院推出了多项首创。比如在全国首试5G远程庭审,以“低延时、大带宽、大连接”提升当事人诉讼体验,让身处不同地域的当事人“隔空开庭”得以实现。

  此外,该院联合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司法局等8家单位共同组建司法区块链,与电信、移动、联通、阿里巴巴、腾讯、华为、京东等29家公司签约共建可信电子证据平台,共同搭建起“网通法链”智慧生态系统,以区块链技术破解电子证据存证举证难、可信度低等问题,从源头实现“一键调证”,促进了后期审判效率的提升。

  该院“网通法链”生态系统上线以来,各区块链节点单位在线存证的网购、互联网金融等电子数据目前已达1988万余条。

  为高效化解跨地域互联网纠纷,该院推出了粤港澳大湾区首个在线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引入港澳台特邀调解员20余人,目前已调解纠纷10656件。如歌手林俊杰诉胡桃里餐厅网络侵权案等一批跨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纠纷,得以成功在线化解。

  该院在全国首创推出的“E法亭”便民诉讼服务终端,具备在线开庭等多种功能,现已在广州、香港、澳门三地投放10余台,实现自助立案3305件,在线调解152件,在线送达6671人次,在线庭审31次。

  广州互联网法院通过系列技术变革、规则创新,向科技要生产力,极大促进了案件审判效率的提升。

  一年以来,该院在线立案率达99.98%,电子送达成功率达98%。庭审平均时长约25分钟,案件平均审理周期约36天,“分别比传统审理模式节约时间约3/5和2/3”。

  同时,该院还在全国首推在线示范庭审机制,实现宣判一宗,促成化解一批;上线“类案批量智审系统”,该系统广泛应用于互联网金融、网络著作权纠纷等批量案件处理。

  “案多人少的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倒逼我们要想办法不断创新。”张春和称,上述探索实践,均旨在努力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庞大的互联网纠纷快速解决的需求。

  对话

  “努力建成大湾区 互联网司法引擎”

  谈建院:我们是“开荒牛”,没有什么是现成的

  南都:作为广州互联网法院首任院长,建院过程中有哪些特别体会?

  张春和:建院之初,从办公地址、工作人员、各项规章制度,到“网上纠纷网上审理”的全新模式,几乎没有什么是现成的,全都要创新组建。首任院长这个身份背后,就是一个拓荒者、“开荒牛”的角色。我们必须加倍努力,把各项工作做好。

  谈办案:不能就案办案,注重提炼裁判规则

  南都:广州互联网法院的法官办案有什么不同要求?

  张春和:广州互联网法院肩负着探索互联网空间治理规则先行者的使命,以及为网络空间治理法治化贡献广州司法智慧的重任。因此,我们要求法官不能就案办案,不能孤立办案,要站在一定高度。

  最高法也对我们提出要求,与传统法院相比,要更多地注重提炼有价值的裁判规则,发挥规则在网络空间治理中的作用,为互联网空间治理植入法治“芯片”。

  谈网络空间治理:肩负规范网络行为、界定边界的责任

  南都:法院具体如何发挥作用,来推动网络空间治理?

  张春和:互联网法院审理的11类案件,标的额不一定很大,但不少都非常具有规则意义。这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案件,其裁判结果可能对大量互联网交易行为产生深远影响。我们肩负着规范网络行为、界定边界的重要责任,要在每一个具体案件中精准而审慎地划定网络空间权利义务的边界。

  谈职能延伸:要结合办案推进“诉源治理”

  南都:推动网络空间治理,广州互联网法院还有哪些举措?

  张春和:除了通过提炼、输出裁判规则参与网络空间治理,我们还强调要结合办案推进“诉源治理”。例如,我们近期召开了构建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纠纷解决生态研讨会、网络音乐版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就是在探索构建互联网纠纷跨境解决生态。

  法院并不是案件越多越好,通过延伸发挥审判职能,坚持“诉源治理”,把大量矛盾解决在源头、初始状态,对于促进湾区融合、和谐都是非常有价值的。

  谈目标定位:建大湾区互联网司法引擎具前瞻性

  南都:广州互联网法院未来发展的目标定位是怎样的?

  张春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国家战略,我们紧紧抓住机遇,反复酝酿,出台了《关于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互联网司法引擎的五年发展纲要》,作为广州互联网法院的目标定位,提出了6个方面、30条具体举措。不少到我院视察的人大代表都评价说,广州互联网法院的这一目标定位,很有前瞻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