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法院:从严从快打击涉疫犯罪 远程连线保障司法服务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2月13日,广州市首批4件涉疫情刑事案件集中宣判。与以往不同的是,大多案件是通过远程同步视频方式进行。4名被告被判处四年至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四万元至一千元不等罚金。

面对疫情,广州法院坚守公平正义不停步,在保障诉讼参与人和司法工作人员的人身健康安全的同时,平稳有序地开展审判执行各项工作。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服务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意见》(简称《意见》),用12条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广州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设和“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让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接受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据统计,疫情防控期间,全市法院通过线上渠道办理立案、信访、查询、缴费等各类诉讼事项13330件次。审查网上立案申请5428件。线上办理诉讼服务业务量占总诉讼服务业务量的88%。进行网上开庭、调解等1100余件次,对执行案件实施网上查封、划扣、冻结等事项等1013件。

优先做好涉疫情案件审判执行工作

“要把疫情防控工作当作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并正确处理好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的关系。”2月10日召开的党组会暨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上,广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勇说,疫情期间,全市法院要科学应对涉疫情的各类案件,优先做好涉疫情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等各类犯罪行为。

这次会议的精神,在其后发布的《意见》中得到体现。《意见》明确,在防控期间,两级法院要依法行使审判权、执行权,全力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对起诉与疫情防治相关的医疗机构及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承担民事赔偿等责任的案件,如被告或被告之一系该两类主体,则疫情防控期间宜慎重处理。对新收因疫情影响而发生的劳动、旅游、买卖、租赁等合同纠纷案件,如无特殊情形,一律先行纳入诉前联调。非诉解决机制无法解决纠纷的,则进入“快立”“快送”“快移”“快审”的绿色通道。

坚持促进企业复工复产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并重的理念,对于二者之间因疫情防控、人员治疗、隔离以及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停工停产引发的劳动合同纠纷,积极通过多元化解方式解决,无特殊情形的,一律先行纳入诉前联调,鼓励企业与劳动者同舟共济、共度时艰,尽快复工复产。对协商不成的,依法及时处理。

对履行合同方主张(或抗辩)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劳动、旅游、买卖、租赁、建筑工程施工等民商事案件,正确适用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规定。对在合同签订后出卖人以疫情为由,超出合理范围大幅提升标的物价格的不诚信经营行为,加大惩治力度,按出卖人严重违约认定,以保障守约方的合法权益。

加强与监管部门联动,参照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明确要求,适当考量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加大调解工作力度,调解不成的情况下依法合理运用诚实信用等原则,公正判定当事人的责任。

在审慎把握罪与非罪的前提下,严厉打击故意传播突发传染病病原体、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行为。

《意见》里12条措施,让广州两级法院疫情期间的审判执行工作有了明确的参考。

发挥线上庭审优势

保障诉讼权益“不打折”

2月4日,广州互联网法院法官冯立斌,按照事先和当事人约定的时间,准时登录广互智慧审理平台进入庭审;同一天,花都法院法官曹文在网络庭审功能支持下,完成了两件车辆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的审理;番禺法院法官麦雄杰通过高清远程视频提讯系统,连线番禺看守所,对秦某涛等18人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一案进行远程视频宣判。

这些线上司法工作能够顺利开展,都得益于广州法院大力建设智慧法院、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的创新优势。广州中院在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优势和成果,通过高科技手段,强力保障各项审判执行工作,全面覆盖网上诉讼服务平台、网上调解平台、互联网法庭开庭、网上执行、涉粤港澳案件授权见证平台等十个方面。

同时,广州互联网法院也充分发挥互联网司法的制度优势,不断强化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在线诉讼权益“不打折”。2月12日,还印发了《广州互联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互联网纠纷的若干规定》(简称《规定》)。

广州互联网法院分党组书记、院长张春和介绍,《规定》对涉疫情互联网纠纷的处理应充分保障防疫工作顺利开展,并针对涉互联网纠纷处理中保障防疫工作的一些具体问题予以了明确。例如,标的物为口罩、护目镜、防护服、消毒液、药品等防疫物资的网络购物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对因受政府调配而导致无法正常交付防疫物资的情况,电子商务经营者一般不承担违约责任。

《规定》还聚焦互联网纠纷,突出全流程在线,强化对前沿科技手段的运用。注重涉疫情互联网纠纷的多元化解,引导纠纷各方互谅互让,尽可能减少疫情对当事人的影响。对当事人主张疫情事件构成不可抗力或主张适用情势变更规定的,《规定》明确了对该类抗辩的审查原则、重点、例外情形等,为广州互联网法院相关审判工作统一了思路。在涉疫情公益诉讼和侵权纠纷中,依法维护英雄烈士、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考虑到传统的线下庭审模式,难免会涉及人员的大量流动与聚集等问题,广州互联网法院还主动为全市其他基层法院提供了互联网庭审系统技术支撑,白云、越秀、花都等3家法院在原有远程视频庭审系统的基础上,技术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庭审覆盖面更广,从化、天河、南沙、增城、荔湾等5家法院,网上庭审系统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广州全市法院互联网庭审系统覆盖面和利用率达到了全新的高度。

智慧手段减少聚集

司法服务“上线”

2月13日上午,广州市白云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广州市首例利用疫情诈骗案。被告人韦某利用疫情虚假出售口罩,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由于属于涉疫情犯罪,白云法院切实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犯罪的部署要求,启动快审快判模式,法检两长同堂办案,采用远程视频开庭,被告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庭审,宣判后当庭表示服判。

1月19日,广州中院法官葛卫东制定紧急预案,将涉案金额近17亿元、涉债权人126人的广州市黄金广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债权人现场会议改为在线网络会议,会议时间不变,通过广州中院“智破”系统,将会议从线下搬到了“线上”。1月20日到2月1日,108个债权人按照管理人的电话和短信指引,通过电脑或手机登录广州中院“智破”系统并下载会议资料,占申报债权人总数的85.7%。2月1日上午,黄金广场公司网络债权人会议如期顺利进行,债权人心中悬着的“大石头”总算落地。

1月31日,南沙法院法官周晓宇收到一封来自湖北某医院的紧急解封申请书,得知该医院是武汉市防疫医疗救治专家组成员单位之一,因为账户冻结严重影响抗疫工作开展的情况后,南沙法院紧急召集租赁公司、医院展开多次连线商议,在阐明情况并征得租赁公司同意后,对医院的冻结款项进行解封,用一场在广东与湖北之间的“隔空”解封,为全国抗疫工作作出广州法院的贡献。

2月12日下午,为保障疫情期间审判执行工作不停滞,广州中院打破常规,在广泛征求司法委托专业机构和各方当事人意见并达成一致共识基础上,运用视频远程开庭和广州“掌上法院”技术,首次采用网络直播的方式开展司法评估鉴定拍卖机构的摇珠选定工作。司法评估鉴定拍卖机构代表、案件当事人、社会公众可实现在线观看、在线参与,第一时间掌握摇珠进展情况。“在疫情防控严峻的形势下,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实时观看代理案件的摇珠情况,宅在家里就能参与司法活动,既安全又便捷!”律师陈桂婷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