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三分之二涉港澳民商事案广东审 多项司改首创
圳通公司诉协成公司案中,深圳前海法院委托港籍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在香港进行调解
为“双区”建设注入司法服务动能,广东法院2019年奏响保障“双区”建设的司法强音
香港居民甄某通过广东法院的诉讼拿回了早年在珠海所购但因不具备办证条件而无法办理产权证书的房屋;与香港一水之隔的澳门,知名食品企业——澳门钜记公司在广东发起了一场官司,不仅拿到了被侵权的赔偿,还通过法院判决确认了其在内地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在大湾区城市深圳,“保千里”证券虚假陈述系列案中,魏某群等1500多名中小投资者在深圳法院拿到赔偿……
2019年,“双区”利好叠加引领广东高质量发展,经济往来活跃,纠纷“水涨船高”。广东法院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积极发挥审判职能,为大湾区、示范区各类主体行为厘清法律红线、划清是非界限,奏响了保障“双区”建设的司法强音。
今年审结涉大湾区民商事一审案71.1万件
记者昨日从广东高院了解到,广东省大湾区区域内共设有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1个,高级法院1个,中级法院12个(含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个、海事法院1个、知识产权法院1个),基层法院57个,派出法庭186个。
今年,广东举全省之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司法领域亮点纷呈。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截至目前,广东法院审结涉大湾区民商事一审案件71.1万件,审结各类知识产权一审案件10.4万件,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加大惩罚性赔偿力度,格力诉奥克斯、红日诉睿尚等案件判赔数额居相关行业领域第一,分别达4600万元和5000万元;有赖于广东知识产权审判的国际公信力和影响力,包括高通等在内一批国外知名高科技企业主动选择来广东打知识产权官司。全省法院还审结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及垄断纠纷民事一审案件722件,同比上升28.5%,有效维护了市场公平交易秩序。
今年前11个月,全省法院审结涉港澳民商事一审案件8488件,办理区际司法协助案件2374件。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广东法院审理的涉港澳民商事案件数量稳中有升,多数集中在大湾区核心城市。全省法院审理的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约占全国的三分之二,体现出广东与港澳地域毗连、联系紧密的天然优势。另外,涉港澳民商事案件类型丰富多样,多与港澳居民在内地居住和投资密切相关,反映出粤港澳三地人员交往频繁、要素流动便利、商业贸易繁荣的特点。
“伴随大湾区改革创新举措的落地实施,金融外贸领域新型案件的数量逐渐增多。跨境电商纠纷、对赌协议纠纷等新类型案件,呈现出向大湾区和自贸区集中的整体趋势。”该负责人说。
司法“先行示范”服务保障示范区建设
今年8月,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公布,深圳被赋予“高质量发展高地”“法治城市示范”等五大战略定位。
为先行示范区提供更好司法服务与保障,广东法院使命在肩、寻道图强。
作为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司法前沿,2019年,深圳法院以改革创新破题,出台全国首个企业重整指引,牵头在全省率先制定《深圳市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规程(试行)》等4个规程,其中多项制度系全国首创,有望作为经验复制推广,真正发挥“先行示范”作用。
据了解,在服务先行示范区高质量发展方面,深圳法院积极参与防范金融风险,出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处理证券期货纠纷加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的意见》,创新证券期货纠纷案件审理模式。同时,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专业化,引入港籍陪审员参与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推动内地和香港知识产权案件裁判标准一体化;深化涉外涉港澳台商事审判机制改革,为境外商事主体提供多元化纠纷化解服务,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被评为全国法院司法改革示范案例;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举措被国务院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题组向全国推广。
过去一年里,深圳还成立了全国首个破产法庭,加快推进跨境破产审判机制探索,并促成内地首次网络拍卖香港企业破产财产———这是大湾区跨境破产民间合作的首次尝试,在香港与内地均产生了积极影响。
在司法体制改革方面,深圳更是“先行示范”。广东首例跨域立案在深圳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将智慧法院一体化平台建设等4项全国试点任务交给深圳法院,其中2项为全国唯一试点单位。
在全省层面,据记者了解,广东高院近期还将出台服务保障粤港澳大湾区和先行示范区建设两个意见,为“双区”建设注入司法服务动能。
案例
确认香港籍调解员异地调解商事纠纷效力
为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增添样本
2015年,圳通香港钢结构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圳通公司”)与协成钎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协成公司”)签订钢结构加工合同,约定由圳通公司提供产品和加工服务,协成公司支付加工合同价款。后双方进行结算并签署结算单。双方因加工合同的履行产生纠纷,圳通公司向广东省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协成公司支付合同款项及利息。双方当事人均为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均表达了希望在香港开展调解工作的意愿。为此,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通过前海“一带一路”国际商事诉调对接中心,委托前海律师调解组织和香港律师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员先后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和代理律师在香港律师事务所,适用香港法律进行调解,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深圳市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调解协议的自愿性、合法性以及调解过程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后,制作民事调解书进行确认。
据了解,该案是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内地民间机构和香港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涉港商事纠纷调解的案件。法院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允许当事人选择更有利于解决纠纷的方式,节约了诉讼资源,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为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纠纷解决创设了新样本。
声音: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
高度重视“双区”建设努力提供司法服务保障
广东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广东法院高度重视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司法保障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部署,以打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为重点,努力为“双区”建设提供高水平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该负责人说,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营造“双区”良好法治环境。加强商事海事审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服务保障国际科创中心建设;加强环境资源审判,服务保障宜居宜业宜游的优质生活圈建设。二是积极探索审判机制创新,不断提升司法保障水平。推行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集中审理,探索“专业法官+港籍陪审员+行业专家”的专业化审判模式,制定涉外涉港澳台商事案件审判流程指引和工作规程,促进涉外商事审判程序标准化和规范化。三是支持纠纷多元化解,推动纠纷解决便利化。聘请具有金融、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的港澳台籍调解员参与调解。坚持仲裁司法审查适度原则,有效维护仲裁的效率和终局性,支持仲裁事业的健康发展和仲裁制度的改革创新。四是搭建交流平台,增强内地司法域外影响力,与香港澳门联合举办粤港澳大湾区诉讼制度比较研究暨粤港澳三地民商事案件模拟庭审等活动,拓展粤港澳三地司法合作交流的新模式和新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