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浦县检察院稳步提升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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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漳浦县检察院对该院一年来认罪认罚从宽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终盘点。一年来,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稳步提升。
该院坚持全面适用的原则,要求在讯问笔录中明确记载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意愿及原因,除犯罪嫌疑人不认罪、量刑协商无法达成、被害人严重不同意等情形外,对所有犯罪嫌疑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同时,该院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通报及未予适用报备制度,员额检察官逐案填写不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理由并层报分管领导和检察长,由案管部门对员额检察官认罪认罚案件情况逐月进行通报,作为年终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此外,为充分发挥捕诉一体的优势,该院在审查逮捕阶段及时告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优先考虑适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提高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的积极性;对可能宣告缓刑的,督促侦查机关及时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调查评估,减少审查起诉阶段等待评估的时间,提升工作效率。
□周建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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