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受聘人员登记表和承诺书填写使用说明

时间:2021-09-27 来源:全国法制宣传中心 作者:佚名

领取:

1、受聘人登记表从北京总部办公室、各省工作委员会主副主任、各地市级调研中心主任、各课题组主任和各部门主任处领取,或直接在官网下载。

填写:

2、受聘人员登记表需申请人本人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书写工整,必须填写真实联系方式,特别是可接收电子文本资料的联系方式(如微信、QQ、电子邮箱),以便工作通讯;

3、由于受聘人员填写的联系方式及接收电子文本资料的联系方式不真实,造成与总部失联的,总部视情况采取下线或停止工作等方式处置,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应由受聘人员承担。

4、受聘人员“工作区域”可申请全国、省、地级市三个范围;受聘人员“岗位级别”经审定填写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级别;所属部门、工作区域、职称级别内容,由总部审定;

5、受聘人员登记表、承诺书必须由申请人本人签字,有推荐人的由推荐人签字,有推荐单位的由推荐单位盖章,自荐者由总部审批。由总部审批人签字后受聘发证上网生效;

6、网络平台年费按申请的证件类别和网络平台使用类别确定(详见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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