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司法局沙埕司法所全省首创“海上作业日报告”社矫新模式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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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福鼎市司法局沙埕司法所针对出海捕鱼作业的在矫渔民存在的实际问题,在全省首创海上作业日报告个性化监管措施,既确保对在矫渔民的有效监管,又保护其利益不受损失,体现了从底线安全向治本安全社区矫正工作理念的重大转变。
随着禁渔期的解除,渔船开始解禁出海,福鼎市沙埕镇部分在矫渔民为了生计,需出海捕鱼作业,但是一旦出海便无法每日返回,且海上存在信号较弱的问题。经过权衡,沙埕司法所实行海上作业日报告方式,在确保人员可控的前提下,准许该部分社区服刑人员出海,详细登记渔船信息并将渔船船主或船长确定为联络人,实行同船监护。
海上作业日报告的具体执行方式是:出海前,船主向司法所汇报出海人员和行程,原则上每日通过定位手机或者卫星电话向司法所报告当日位置和捕鱼情况;上岸后,在矫渔民第一时间到司法所当面报告。司法所每日进行手机定位,结合电话报告内容,密切关注活动轨迹,杜绝脱管。据悉,海上作业日报告方式在全省尚属首创。
□记者 黄锡顺
通讯员 王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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