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市当涂县一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宣判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被告人薛某某等21人共同或分别犯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一案进行二审宣判。法院依法判决:主犯薛某某数罪并罚后,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15万元。其余20名被告人,根据具体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3年不等,并处不同的罚金。目前,该案件已判决生效。
2018年9月初,当涂警方在工作中发现,该县以薛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在其乡镇为非作恶,欺压百姓,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通过进一步侦查深挖,当涂警方发现以薛某某为首的犯罪团伙还涉嫌开设赌场非法获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线索。
当涂警方成立专案组,经过摸排、侦查,最终查清该团伙的人员组成、层级架构和主要犯罪事实,并及时制定了抓捕方案。同年10月底,专案组决定实施收网行动。刑侦、巡防、网安多警种协同作战,先后抓获以薛某某、朱某某为首的多名嫌疑人。随后,在警方扫黑除恶的高压态势下,其他嫌疑人胡某某、邰某某等人相继投案自首。
经调查,2013年至2016年,薛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纠集陈某某、朱某某等人开设赌场,持械护赌,从中抽头渔利;为看场护赌,薛某某组织孙某、彭某等人聚众斗殴;为逞强斗狠、暴力索债,薛某某伙同孙某、陈某某等人寻衅滋事,伙同曹某某等人非法拘禁,并邀集曹某某、邰某某参加沙某某等人的聚众斗殴。从而形成以薛某某为首要分子、以陈某某等人为重要成员、方某某等人共同参加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今年4月26日,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21日,当涂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本案,并于7月4日对薛某某为首的21名被告人涉恶案件宣判。之后,当涂县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被告人提起上诉。9月29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恶势力犯罪集团公开开庭审理。(邓大健 刘丹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