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的故事:有这样一群人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有这样一群人,他们是休宁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的法官。他们审判案件时,铁面无私,他们调解纠纷时,却又平易近人;埋头于案卷时,可以终日一言不发,而他们在探讨法律时,却又总是滔滔不绝;对待生活中的小事,他们总说算了算了,而撰写判决时,又是一丝不苟、分毫不差。就让我来告诉大家,他们的身上,还有哪些我们不太熟悉的形象。

2013年春节前夕,初入法院的我,还没来得及适应新环境,就跟着临溪法庭汪瑷玲庭长来到璜尖乡(地处休宁县一个边远高山乡镇)调解一起纠纷。纠纷的起因是程某甲、程某乙、程某丙三人分割祖上共有的一套房屋,三方各执一词,对分割方案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当相邻纠纷正处于协商之际,又发生争吵斗殴事件,造成三方不同程度受伤。分割的房屋倒是不大,斗殴的伤情也不严重,但三方的积怨,确是越来越深,这使得本就难以协调的矛盾变得更加不可调和。虽然寒风刺骨,虽然积雪未化,虽然路途坎坷,但我们仍旧一次次奔上璜尖,与乡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干警一起,勘查现场、深度走访、背对背协商、面对面调解,一调就是一整天,没有片刻的休息,就连吃饭,都在讨论调解方案,第一天调成,第二天反悔,一切归零重来,如此反反复复。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家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房屋分割、侵权赔偿,全部了结,当事人倒不能说握手言和,但至少,不再针锋相对了。结果当然是圆满,但对当时的我来说,更多的是不解,从法律角度来说,一码归一码,房屋分割问题,先将宅基地确权,再诉讼分割;侵权损害赔偿,按照标准计算、按照责任大小赔偿,依法办事便可,何必弄得如此复杂劳累。我也说出了自己的疑问,得到的答案是:“从学术角度来说,你的建议无疑是最依法办事的,但我们是基层的法官,所处的环境不一样,面对的案件也不一样,我们的责任不仅是案结,更要事了,我们办案,要为这个寒冷的冬天,增加一些温度!”虽然那时的我还没有完全悟透这些话,但那个大雪纷飞的冬天,调解成功后大家会心一笑的释怀,却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还记得法庭里曾经的一起离婚案件,王某与吴某结婚多年且育有一子,几年前,因双方感情不合,王某离开丈夫,独自回了云南老家,原告认为双方感情已经破裂,起诉要求离婚。开庭当天,吴某一家来了十余人,刚见到王某,便开始轮番指责、漫骂,无论法庭干警如何劝说,吴某家人始终怒火不减,直至吴某的母亲因情绪激动瘫倒在地,双方争吵才略见缓和。承办法官引导双方在不同调解室稍作休息,在与双方沟通中了解到,吴某因王某的离家行为,精神受到刺激,遇事容易偏激和冲动。针对这一情况,承办法官当即决定暂缓开庭,一边安抚吴某情绪,告知其冷静正面面对感情问题、寻求问题的解决方法;一边向王某释明,夫妻之间具有扶养义务,以吴某现在的精神状态,不但不适宜离婚,反而还需要王某悉心照顾,而且双方生育的儿子尚且年幼,所有的问题并不是离婚就可以完全解决的。最终,王某表示其起诉离婚时确实没有深思熟虑,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一起处置不当便会导致恶性事件的纠纷,在法官的敏锐、专业和耐心下得以化解,也应了法院人口口相传那句话:办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相当重要。

也许大家和当初的我一样,对法官的印象就只有坐在审判台前,剖析案情、辨法析理,除了庄重严肃,没有多一丝的情绪。而今天我之所以分享这两个故事,恰恰是因为他们对我们90后法官的影响深远,他们的坚持,有时只为了一句话:“只要能换来群众的满意,多辛苦,我们都愿意去努力。”也让我改变了曾经对法官刻板的印象,让我懂得了,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必须做到:在法理面前,不偏不倚;在情理面前,有血有肉。

不忘初心,不负青春和韶华。通过我的故事讲述,让我们能够真实地感受到,法官们那总是一脸严肃的形象下,也有一颗温暖的心,他们用无悔的追求展示了新时代法官的高尚情怀和人格魅力。

(休宁县人民法院程晴讲述 休宁县委政法委吴志松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