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为鉴 | 习惯经商做生意思维的“明星村书记”

时间:2021-09-24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沦为罪犯后我每天睡不好,半夜醒来经常痛哭,希望大家能以我为鉴,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2021年5月,随着法槌声响起,站在被告席上的浙江省建德市大慈岩镇大慈岩村原党总支书记、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方友湘悔不当初……

  方友湘从2008年开始担任大慈岩村党总支书记,曾向村民们许下“当好领头雁,把大慈岩村建设成示范村”的誓言。大慈岩村这些年陆续获得中国传统古村落、浙江省美丽宜居示范村等荣誉,方友湘为村庄的发展出过不少力,曾一度被誉为“明星村书记”。

  可渐渐地,躺在功劳簿上的方友湘,不再满足于眼前的荣誉。“工作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绩,村里也都搞好了,自己总不能吃亏,要想方设法为自己谋些利益。”

  2013年年初,当得知某农牧公司为扩大养殖规模,准备从大慈岩村流转土地的时候,方友湘觉得自己的机会来了。

  他以村书记的身份与该公司接触,提议由他负责出资流转土地,以土地折价的方式入股。对方同意后,方友湘为了获得更多股权,以自己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发挥的作用为由,向该公司索要了价值87万余元的股本。2013年4月至2020年10月,方友湘仅从索要的股份中就获得分红307万余元。

  “我出生在一个村书记的家庭,我父亲当了大慈岩村十几年的书记,之后是我嫂子当书记,2008开始我也成功当选了村书记,到现在也有十几年了……”方友湘对办案人员说。在他心中,已经把村当成了“家”,把书记当成了“家长”,而自己就是大慈岩村说一不二的“管家”。

  “方友湘向来都是大事小事一把抓,村里的事只要是他拍了板,还有谁敢提反对意见?”提起方友湘,有的村干部这样说。

  2015年2月至2016年3月,方友湘不经村两委讨论,私下伙同时任村主任方建荣(另案处理)指定他人对村级项目进行施工,瞒着村集体伪造施工合同、虚增工程造价,侵占村集体资金36万余元,与其他村干部私分后实际获利13万余元。

  被留置初期,方友湘对自己的行为不以为然,总是和办案人员辩解。在他看来,从村级工程中赚钱不属于违法犯罪。“我总是习惯用经商做生意的思维来做村书记,借鸡生蛋、玩空手套。”

  习惯于拍板一句话、签字一支笔的方友湘,将当初当上村支部时的誓言忘得一干二净,在贪腐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2020年8月,建德市委巡察组对大慈岩镇党委及下属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

  方友湘坐不住了,他担心自己的违纪违法问题被发现。于是,他联系了时任大慈岩村村委会主任、村级工程的实际施工负责人等人,要求他们在接受巡察谈话时谎称是大家合伙做工程,分给大家的钱是工程利润。

  在方友湘眼里,村班子成员都是他一手“培养”的,听他的意思办事是理所应当的,出了事绝不会出卖他。他自以为通过串供就能隐瞒事实真相,能在巡察时顺利“过关”。

  随着巡察干部的深入走访,逐渐有群众向巡察组反映方友湘的一些问题线索。巡察组初步核实有关情况后,将方友湘有关问题线索移交建德市纪委监委。

  建德市纪委监委经过深入调查后,查实方友湘违反政治纪律,干扰巡察工作;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职务侵占犯罪等违纪违法事实。2021年5月,方友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2021年5月11日,方友湘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不管如何后悔,也弥补不了自己所犯下的错,现在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世上没有后悔药,自己亲手种下的苦果自己要吞下。”方友湘含着泪在忏悔书上写道。(浙江省建德市纪委监委王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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