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安徽长安网讯 12月25日,安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据悉安庆市将于2020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是安庆市委、市政府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积极探索实行林长制”的决策部署,因势而谋,顺势而为,在全省率先启动了林长制实施规划编制,并将林长制立法列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立法项目,此举旨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安庆市是我省五大重点林区之一。10月25日,《安庆市实施林长制条例》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11月29日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确定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安庆市从法律层面,进一步对林长制组织体系、工作机制、职责分工、法律责任等方面予以明确规范。同时,在推进林长制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和勇于创新,形成了一些值得固化、复制和推广的做法和经验,将林长制纳入法治轨道运行,实现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更好地依法行政、依法治林。

《条例》制定过程中,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在起草阶段,就确立体现特色、质量为先、既立足于长远,又解决现实问题的指导思想;在调研、论证、修改、审议阶段,采取“走出去”借智借力、“请进来”把脉问诊、“沉下去”问计于民的方式,开展多轮次综合调研和专题调研,邀请高校学者、省人大立法专家及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立法活动,对条文字斟句酌、精益求精,反复推敲,既身体力行严谨细致做了立法探索,又立足市情,将行之有效的政策、制度和成熟经验上升到法治的高度,充分体现了安庆特色。(徐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