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玩手机过马路”纳入法治轨道
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近日批准的《嘉兴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文明行为规范,针对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等行为作出了禁止性规定,低头玩手机过马路的最高可罚50元,借以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10月6日新华社)
最新调查发现,每天花在手机上的时间,中国以每天3小时位居第二,而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已达8.54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61.2%。其中手机网民规模达7.53亿,网民中使用手机上网人群的占比由2016年的95.1%提升至97.5%。显然,低头族已经是无处不在,玩手机过马路也是普遍的现象。
开车玩手机早已被明令禁止,《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新修订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规定,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一次记2分。因低头族导致的车祸事件已屡见不鲜,据统计已占总事故两成以上。
但玩手机过马路同样是十分危险的马路杀手,不仅害己更害他人,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从事非交通运输的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行人),也可以成为交通肇事罪的犯罪主体。而现在各地都有相关规定出台,对玩手机过马路依法处罚,也于法有据。
实际上,对走路玩手机开罚,国外早有先例,不久前有报道,美国夏威夷州首府檀香山市成为美国唯一对过马路时看手机或传简讯的行人开罚的大城市,最高罚款99美元。这样的罚款额度,足见对走路玩手机管理的力度之大。确实,当沉迷手机,自控是靠不住的,对看手机过马路必须纳入法治轨道,加大风险成本。
固然,管住玩手机过马路有一定的难度,但通过现场执法、技术手段监控等手段,完全可以落到实处,而当玩手机过马路不断增多,危害也正在加剧,加大对玩手机过马路的管理和执法力度显然迫在眉睫。不能因为法不责众,而让玩手机过马路有恃无恐乃至愈演愈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