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澄清不实信访举报 让监督更有温度

时间:2021-09-15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经查证,反映章某某问题不属实,现予以澄清说明……”近日,东至县张溪镇纪委在历山村召开的村两委扩大会议上,为受到不实举报的该村一村民组长章某某澄清正名。

  “澄清正名就是对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进行公开澄清,达到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的目的,让干部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张溪镇纪委书记就开展此项工作向与会人员介绍。

  2020年,东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出台《关于为受到诬告陷害错告误告干部开展澄清正名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探索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的有效途径。

  据了解,该县纪委监委在开展澄清工作的过程中,坚持保护当事人权益,注重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加强与被澄清对象沟通,在充分尊重其意愿的前提下,结合信访举报问题性质、影响范围、工作实际等因素,精准把握澄清正名方式和范围,灵活采取书面、当面、会议、通报等方式予以澄清。同时,依托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对检举控告人权利和义务、诬告陷害责任追究开展重点宣传,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合理反映问题。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在正风肃纪反腐过程中,我们既不能放过任何违规违纪违法行为,也不容许肆意妄为的诬告。”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旗帜鲜明的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鼓劲,对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要及时予以澄清,让他们放下包袱,轻装前行。(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fjb/p/9736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