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严惩,彰显法治权威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原标题:每一起案件都要办成铁案!扫黑除恶斗争中,依法严惩为何意味深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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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恶势力是社会毒瘤。一段时间以来,某些地方、某些领域出现了大大小小黑恶现象。从采用暴力、冷暴力等非法手段强买强卖、破坏生产经营秩序,到操纵基层选举、侵入基层政权、出现村霸恶霸,再到套路贷敲墙党等侵犯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黑恶势力的老形式或新变种,无不冲击着正常的经济社会运转秩序,置人民群众于惶恐之中,更破坏着一个地方的法治环境、损害着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甚至动摇人们对法治的信念。

  法者,治之端也。经济社会的健康运转、公平正义的实现,基于法治,也成于法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对黑恶势力予以严惩,是修复秩序失范、重建法治信心的迫切要求,也是确保基层政权稳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正常运转的必由之路。在全面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和紧迫性。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进行的法治行动。以法治为框架、以法律为准绳,对黑恶势力进行依法严惩,既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与具体体现,也是取得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面胜利的制胜法宝。一年多来,各级政法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法治框架内有序进行,正确把握了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间的关系,切实把好了每一起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通过法治的方式,一些震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小黑小恶得到了严查严惩,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也被依法处理。这种动真碰硬的举措,不仅净化了社风、政风,更在深层次中捍卫了法治尊严、彰显了法治权威、强化了法治信念、凝聚了法治共识。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新一轮的扫黑除恶斗争,遇到了不少新动向、新情况、新问题,如恶势力和软暴力违法犯罪认定,依法打击套路贷、处置黑恶势力财产等。中央明确提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成为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这一要求,紧扣时代特征、顺应人民期待,对政法机关准确适用法律法规、依法严惩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也提出了更高的期望。

  今年4月,最高法、最高检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4个意见,就针对新情况、新问题,明确了涉黑涉恶问题的具体表现,统一了认定标准;上海出台《关于本市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的工作意见》,在全国率先就套路贷案件的执法办案标准进行统一,依法打击套路贷的模式还在全国推广,也诠释了法治层面的与时俱进。

  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要把每一个案件办成铁案,意味着不能因循守旧、循规蹈矩,而是要以发展、辩证的眼光看问题,并善用法治的方式解决问题。可以看到,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坚持法治思维,注重发挥法治对专项斗争的保障和引领作用,用法治手段解决扫黑除恶面临的症结和难点,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健康发展、稳步前行。接下来的专项斗争要继续实现新突破、取得新胜利,也必须始终坚定不移地行进在法治轨道上,务求行稳致远。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绝不是一阵风。三年的专项斗争,不只为扫一时,更要通过法治方式塑造环境、建立机制,实现扫一世。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除了坚决向黑恶势力宣战,并确保专项斗争不打折、不走样、不变形,还要通过法治化的路径,积极探索制度性、长效性、根本性的方式,追根溯源,由表及里,实现对涉黑涉恶问题的常态化、机制化预防和治理。对已出现的依法严惩,对将发生的制止于萌芽,对未发生的做到防患于未然,这样开展的扫黑除恶行动,必将成为彰显法治权威、实现公平正义、提升依法治国能力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