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务企业平稳运营的若干措施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一、严厉打击涉疫涉企违法犯罪

  1.重拳打击虚假宣传,哄抬物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医用防护等防疫用品,以涉疫物资为名实施合同诈骗,以及影响公平竞争营销环境的商业贿赂等类案件,保障企业合法权益。

  二、提供物资运输安全保障

  2.在货运汽车通行证发放方面向服务于疫情防控、服务于应急保障、服务于城市生活保障的车辆和企业适当倾斜。

  3.对于企业尚未注册登记的用于运输应急物资的车辆,将开辟绿色通道,提供集中办理服务,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确保车辆第一时间注册上牌、上路运营。

  4.压缩剧毒化学品运输企业车辆线路意见征询时间,确保本市剧毒化学品运输线路意见按时审批、及时反馈,运输任务顺利完成。

  5.会同有关部门在高速公路入沪道口设置货运车辆专用绿色通道,方便物资运输通行。

  三、做好来沪人员管理服务

  6.建立多部门联动处置机制,对于无落脚点返沪复工人员,通过协调解决租赁纠纷,协调用工单位落实住处,指导、督促宾旅馆落实过渡住宿等措施,妥善解决其疫情期间住宿困难。

  7.对外籍人员较多的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单位办理出入境证件开辟绿色通道,视情允许代办证件、集中受理。

  8.在沪工作或学习的外国人因企业尚未复工或学校尚未复学等原因无法提供相关申请材料的,或因航班取消暂时无法出境的,视情办理相应停居留证件。

  9.为入境从事疫情防控的相关人员和防控器材设备运送任务的机组人员以及企业急邀来华的各类外国经贸人员,提供口岸办证便利。

  10.支持旅行社因外国旅客取消来华行程提出的团体签证退办申请,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四、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

  11.依托一网通办总门户、随申办APP和小程序、交管12123APP、上海交警APP、上海公安人口管理公众号等网上办事平台,对96项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方便群众网上办、掌上办,提供不见面服务。

  12.居住证有效期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沪,系统后台将给予自动签注,无需前往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

  13. 对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按期办理驾驶证审验换证、机动车检验等业务的,可延期到疫情结束以后办理。在此期间,群众确有驾车出行等生产生活需求,或者有疫情防控人员、物资运输等应急保障需求的,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公安交管部门将不予处罚。

  14.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公安交管部门将统一延长注销期限。

  15.疫情期间,由公安派出所为旅馆业单位等提供办理入住人员相关情况核验等服务。

  五、营造良好生产运营环境

  16. 会同有关区政府协调建立沪苏、沪浙互认的跨区域通勤机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17.主动深入企业指导开展内部安全防护,建立完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协助企业进行封闭式管理,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提高疫情防控意识,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有关防疫管理措施。

  18.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工程业绩和从业人员暂时无法满足要求的企业,经企业申请,延缓2019年度《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核准证书》核准工作。对需施工的安全防范工程,经企业提出申请,通过网上方式开展施工方案评审;对需验收的安全防范工程,经企业提出申请,及时组织建设方、技防专家开展验收。

  19. 开设保安员培训线上平台,对受疫情影响保安力量不足的企业,其新招录的保安员(未参加保安员培训和考试),有关企业可通过线上平台申请并进行网上培训,通过相关测评后,可先行上岗。探索娱乐服务场所共享保安派驻模式,提高派驻保安工作效能,减少保安派驻数量,降低企业经营成本,缓解疫情防控期间保安力量不足的现实困难。

  20. 密切关注客运、物流、旅游、餐饮、住宿、娱乐、批发零售等企业动态,深入排摸企业倒闭、减薪裁员、劳资纠纷、租赁纠纷等问题隐患,主动跨前、迅速反应,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矛盾化解、维护稳定工作,为企业生产运营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