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一法律顾问 社村居民有了“贴心人”
原标题:一村一法律顾问 广东全方位参与基层治理服务群众零距离
经过3个多小时奔波,广东日升律师事务所主任钟君安赶到梅州市五华县安流镇时已是晚上11点半了。安流镇是钟君安的法律支援服务地,每月他都要来一趟这里,为他对口援助的三个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
钟君安是广东首批村(社区)法律顾问、惠州市首批对口支援梅州的律师,除了对口支援服务五华三个村(社区),他还是惠州市惠阳区两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
2014年5月5日,广东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在全国率先印发《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在全省全面推行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惠州市是这一制度的试点地区,早在2009年,《法制日报》就对惠州探索的成果进行了挖掘并持续追踪报道,引起广泛关注,产生巨大影响。
广东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曾祥陆说,5年多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推动下,广大律师认真履职深入基层村(社区)开展法律服务,逐步实现了“法律服务全省全覆盖、基层干部群众法律意识显著增强、基层自治管理明显改善”的工作目标,成为基层治理的“好参谋”、村社居民的“贴心人”、邻里街坊的“和事佬”,为助推全面依法治国、法治广东建设发挥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基层治理“好参谋”
8月8日,立秋。钟君安起了个大早,洗漱完,他再次仔细检查了一遍自己要提供法律服务的资料。上午8点半,钟君安赶到了五华县安流司法所。
在和司法所工作人员一起商讨安流镇某市场房屋损害上访事件的法律服务事宜后,他们一起赶往驻点的三江村。
“大家都过来,我来给你们上一堂普法课,很有用的。”在三江村村委会,在为村民老刘解答民间借贷相关法律问题的同时,钟君安不失时机地向该村全体村干部讲授了借条或借款协议格式、转账证明、利息保护、诉讼时效保护及诉讼风险等民间借贷的法律知识。
两个多小时时间,在钟君安与村干部的互动中很快过去。随后,钟君安又来到驻点村安流镇司前社区。在这里,他与该社区干部就之前参与修改的《司前社区居民公约(草案)》再次进行商讨,提出五点修改建议。
“公约是司前社区及居民们应当共同信守的行为规范,所以必须反复推敲,广泛听取意见,才能制定出行之有效的公约来。”钟君安对记者说。
下午两点半,他赶到了另一个驻点村安流镇学园村,与村干部讨论农村集体土地确权、违建拆除和邻里土地纠纷等几个方面的法律法规。
接近晚上9点,钟君安驱车赶回了惠州。回到家,他匆忙扒了几口饭,又坐到书桌前整理资料。“明天还要到惠阳的驻点村(社区)良井镇霞角村和良井社区提供法律服务,还要再做做功课。”钟君安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东有600多名像钟君安这样的珠三角律师参与对口支援工作,为律师资源匮乏的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援助。
自推行法律顾问制度以来,每年有1700多家律师事务所与全省26100多个村(社区)签订服务合同,8100多名律师提供法律服务。为了解决粤东及粤西北地区律师资源相对匮乏等一系列难题,广东省司法厅相继出台文件及规范10多份、工作指引20多份,建立健全了对口支援、工作台账、检查评估、定期督导制度、表彰培训、经费保障等机制,释放出更多制度机制活力。
通过律师参与村(居)委管理工作,广东省的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在村(社区)签订重要经济合同、开展重大项目谈判和其他重大决策过程中,法律顾问及时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实现由“拍脑袋”决策向依法决策的转变;法律顾问积极提供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等服务,确保村规民约制定程序及内容合法;法律顾问充分发挥既懂法律专业知识,又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应邀为村委换届提供法律意见或者见证。
数据显示,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法律顾问律师共审查合同、出具法律意见超过5.57万件,应邀为村委换届提供法律意见近6000次,仅2018年就为全省17400多个村开展村规民约的清理、修订、完善、宣传工作。
村社居民“贴心人”
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大大增强了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的法律意识;深入开展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而这正是广大群众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开展过程中享受到的“法治实惠”。
今年以来,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金洲村法律顾问张颉律师一直在为一件事情——建立特殊学校四处奔波。让他萌生此意源于发生在金洲村的一件人间悲剧。
2018年底,居住在金洲村的一名孕妇与其患自闭症的孩子在家中烧炭自杀身亡,起因是她的孩子在幼儿园与一位同学发生争吵、推搡后,该同学妈妈在家长微信群里要求她们母子公开道歉的同时,在群里透露孩子患有自闭症的信息,结果被其他家长群起而攻之,要求幼儿园让该孩子退学。此后,这位孕妇情绪崩溃,选择用极端的方式带着孩子离开了这个世界。
悲剧发生后,孕妇家属希望通过网络来为他们讨回公道,不断在网络媒体上斥责那些冷漠的家长和社会,引起了不小反响。驻村法律顾问张颉第一时间介入后,从法律角度协助家属处理此事,并与律师事务所制定了工作预案,积极为死者家属捐款,让家属感受到社会的关爱,及时化解了这一社会矛盾。
在了解到南沙区尚未建立针对自闭症儿童的特殊教育学校后,张颉开始为建立特殊学校四处奔走。
张颉说:“法律顾问在为村(社区)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不仅要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还要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做村(社区)居民的‘贴心人’,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尽自己的一份力。”
为更好落实每个季度至少开展一场法治讲座工作要求,法律顾问律师既注重结合农村矛盾纠纷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也会根据时令节气,采用法治宣传“大篷车”、讲习所、宣讲团等形式,丰富法治宣传方式方法。2018年,全省开展流动或者固定“法律大篷车”宣传活动超过1.4万场,惠及1.6万多个村;其中,广州市司法局还在全国率先组织全市1521名法律顾问深入全市2700个村(社区)开展《宪法修正案》宣讲,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好评。
据不完全统计,5年来,法律顾问律师开展法治讲座近46.4万场次,受众超过1100万人次。通过月定期值班、微信群、QQ、邮件交流等方式,及时解答村(居)各类法律咨询问题,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解答村民的各类法律问题和法律咨询达198.7万人次,办理各类法律事务超过6.5万宗,有效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
邻里街坊“和事佬”
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西街社区居民杨先生与妻子阿芳再婚后,一直生活融洽。2018年,杨先生被诊断为脑癌,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然而,唯一可以依靠的妻子阿芳却离开了他,他的生活顿时陷入绝境。
为了解决杨先生的困难,广东中大圣律师事务所律师、社区法律顾问黎金钰对阿芳展开了全方位的心理疏导。
“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任何一方对于年老、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另一方,拒绝扶养或者遗弃,情节恶劣的,有可能构成遗弃罪被追究刑事责任。”通过黎金钰从法理和情理方面耐心劝导,阿芳终于回心转意,与杨先生携手共渡难关,两人的生活重新回到了正轨。
广东省司法厅相关负责人说,作为具有专业法律知识的重要力量,法律顾问一方面通过为村“两委”干部和调解员开展培训,提高他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法律顾问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统计,法律顾问制度全面推行以来,直接参与调处矛盾纠纷7.87万多宗,参与2600多件涉法信访和敏感性群体性案件的处置,处理其他法律事务21.3万多宗。
经过多年来的推广、深化,广东律师在构建法治社会、和谐社会建设中担当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广大律师通过法律咨询、调解、宣传、建言献策等形式全面参与到基层社会治理、矛盾纠纷调处、基层法治化建设的各个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