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扶贫,35名村民回家过年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贫困屯35名村民为筹资建房违法砍伐自家杉木,检察官厘清“情法理”提出从轻从宽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司法扶贫,35名村民回家过年

环江县检察院到驯乐乡乾屯对村民进行回访。

村民在村口迎接检察官。

“都来咯…喝酒咯…喝得喝不得,都喝咯……”山歌伴着芦笙乐声响彻小山村……

1月10日,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驯乐苗族乡福寿社区新乾屯,芦笙悠悠,情意绵长。在检察机关倾力关怀下,犯滥伐林木罪被判缓刑的35名村民可以安心和家人欢度新春佳节。他们带着感恩的心用苗家芦笙歌舞来迎接前来回访的贵客。

筹资建房?35名村民滥伐犯法

旧乾屯原在距离福寿社区8公里左右的山岗上,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那时候,全屯最好的住房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起来的木瓦房。2017年初,乾屯分配到部分危房改造指标,但是当时大家日子过得紧,没有钱起房子,所以村民们就想到自家那些已经成材的杉木林。于是,该屯的35户人家便共同商议把各家山头的杉木卖掉,以筹资建房。村民们很快就找到买家,并陆续将各家山头的成材杉木砍下出售。“自己家种植的林木,可以随意砍伐去卖!”村民们脑子里都是这样一个概念,他们没想到触犯了法律。

至2018年底案发,森林公安立案侦查。

该案案情并不复杂,但案件移送到环江县人民检察院之后,引起检察官们的激烈讨论。

“这35人的案子案情基本一致,是一件很普通的滥伐林木案,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肯定没有问题。”

2018年村民一致通过实施脱贫攻坚整村搬迁计划,将旧乾屯42户人家搬迁到山脚路、水、电三通的地方安置,建设新乾屯。“现在正值脱贫摘帽的紧要关头,福寿社区位于偏远落后山区,乾屯是整屯移民搬迁贫困户屯,村民又都是苗族同胞,砍树的初衷是为了筹资建房。”

“村里的老百姓没有其他收入,就指望各家山头的杉木挣钱。涉案的很多人都是家里的顶梁柱,要是都把他们抓了,家里还有谁干活、挣钱?很多家庭都会返贫。但不追究责任,别的群众纷纷效仿,怎么办?”

“法律是刚性的,但办案是有温度的。既要让犯罪嫌疑人更好地认罪服法,也要让每个人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阳光。”

如何处理,才能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成了摆在检察官们面前的一个大难题。

下乡提审?冬日传递检察温度

2019年3月9日,在党委政府和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村民们如期搬进新乾屯,开始新生活。

驯乐乡离县城大约有90公里,而且涉案村民大多是贫困户,如果按照惯例传唤到环江县检察院办案场所接受调查,他们的出行将是一个大问题。考虑到涉案村民的实际困难,承办检察官决定下乡提审。

2019年12月11日,天未透亮,环江县检察院3名检察官及4名书记员冒着冬日的严寒驱车赶往驯乐乡。

在驯乐派出所内,检察官们先组织涉案村民召开集中会议。会上,检察官们向涉案村民详细阐述了认罪认罚制度,鼓励他们自愿选择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以达到从轻处理。

“我不知道砍树还要办证,我自首,认罪认罚。”会后,涉案村民纷纷选择认罪认罚。

随后,检察官、书记员们分3个小组分别提审涉案人员,并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

“阿爷,申请办证并不等于办得证了。以后砍伐证没到手之前,就不能再砍树。有什么法律问题您可以随时打电话问我们。”审问完最后一名58岁的涉案村民后,长达8个小时的提审活动终于结束。

量刑建议?从轻从宽法情共融

2019年12月16日,环江县检察院以速裁程序将乾屯35人涉嫌滥伐林木案合并起诉至环江县人民法院。案件起诉后,检察官多次就乾屯村民现实困难、认罪认罚情况和涉案情况与法院法官进行详细沟通,建议法官从轻从宽处理。

2019年12月30日15时,环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驯乐乡福寿社区乾屯35人涉嫌滥伐林木的系列案。

“涉案的乾屯村民都是贫困户,大多数是小学文化,文化水平不高、法律意识淡薄,而且都有自首情节,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到案后均能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罚。鉴于都是初犯、偶犯,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认罪悔罪态度,综合考虑对他们减轻、从轻、从宽处罚。”检察官在发表公诉意见时说道。

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对35名乾屯涉案村民作出如下判决:砍伐30立方米以下的单处罚金1000元至1200元不等;砍伐30——50立方米的判处8个月至10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500元;砍伐50立方米以上的判处1年到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000元至3000元不等;对于判决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告人均给予相应缓刑的判决。一个小时,35人涉嫌滥伐林木案便当庭审结,且无一人上诉。

公平正义并不仅仅体现在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上,也体现在办案过程的人文关怀中,法、情、理的三者融合才是法律追求的终极目标。这不仅是环江县检察院又一起建议适用认罪认罚速裁程序而获得高效办理的案件,也是检察官将法、情、理高度融合,从而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的又一次成功实践。

司法扶贫?案结检民情未了

临近春节,为了了解苗族同胞们的生活现状,引导涉案村民正确面对法院判决,增强法律意识,2020年1月10日,环江县检察院和河池市人民检察院到驯乐乡福寿社区新乾屯对苗族同胞们开展司法扶贫跟踪回访及春节慰问活动。

一大早,新乾屯芦笙吹起,全村上下80多名苗族同胞盛装打扮,在村操场上燃起5堆篝火,迎接检察官们的到来。

“太感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宽大处理,我的儿子现在还在牢里呢。”一位头发花白的老人握着环江县检察院副检察长蒋永泉的手满怀感激地说。

司法扶贫跟踪回访会上,蒋永泉结合本地区同类案例判决情况,对比判决结果,向村民讲解了该案中环江检察机关为涉案村民争取从宽处理的法律依据。他希望苗族同胞们能引以为戒,从深山老寨搬迁出来后,在与外界密切接触的过程中,要增强遵法守法意识,用法律指引行动,避免触法犯法。同时教育涉案村民在缓刑服刑期间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服从监管,早日回归正常生活,努力发家致富奔小康。受邀参会的环江县驯乐乡司法所所长随后向村民们介绍了社区矫正的一系列制度,劝诫涉案村民吸取教训,遵纪守法,时刻警醒自己,争取顺利渡过缓刑考验期。

“感谢检察官们为我们屯做的努力。这几年,因为政府扶持,苗寨村民的生活才有了起色。如果把涉案的村民都关进牢里,村里的主要劳动力就没有了,我们村势必会返贫。希望检察官能够多来苗寨为我们传授法律知识。”陪同参加本次回访的第一书记感慨地说。

芦笙悠扬婉转,民心向善温暖。村民们欢送检察官一行后,又尽情地投入到乡里组织的春节民族大团结表演排练中。

记者回头看看新乾屯,镶嵌在楼顶的一排“精准帮扶摘穷帽?沐浴党恩住新房”大字,熠熠生辉。

(邓铁军?何可寒?韩璐潞?邓彭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