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死后养老金被冒领243万 诉前检察建议促追回
时间:2020-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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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长达13年的时间内,有20人死亡后养老金被冒领,累计金额达243万余元。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运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督促相关部门追回被冒领的养老金,并由此催生了覆盖全省的相关管理文件岀台,促进了该省养老金收缴管理的进一步规范。
雁塔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该院在摸排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中发现,辖区内存在有人死亡后养老金被冒领的情况。该院进一步调查发现,自2004年3月20日至2017年8月17日,共有20人死亡后被人冒领养老金总计达243万余元,国有资产处于流失状态。
今年5月7日,雁塔区检察院向该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对冒领养老金的行为进行处理,确保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并向其提供了检察机关调查核实的死亡人员详细材料。该经办中心养老金管理人员进行了逐人上门走访,告知和责令冒领人、受益人退还养老金。截至目前,被冒领的养老保险金已退回184万余元。
为杜绝此类现象发生,雁塔区检察院与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安市养老保险经办处、雁塔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召开座谈会,结合办案情况,就今后行政机关采取何种措施追缴冒领养老金,违法案件如何快速进入行政执法和刑事处理程序等进行了研讨。今年9月,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专门制定并下发《关于规范查处违法侵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了被冒领养老金的退还程序,并规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的同级属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违法行为实施处理处罚,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违法犯罪案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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