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年执行到位金额超19亿,湘潭法院“有招”!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1月1日至12月18日,湖南湘潭市两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4655件,结案13445件,结案率91.74%,执行到位金额19.0914亿元。执行工作的各项数据仍持续高位运行,与“老赖”不懈“战斗”,执行法官仍然很拼。

重点领域执行加码

2018年,在公司拖欠工资未支付的情况下,某重装集团公司姜某良等62名职工先后向雨湖区法院和市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维护合法权益。2019年年初,经法院民事判决书和仲裁委裁决书、调解书确认,公司需向62名职工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共计65.5万元;6月至10月,62人陆续向雨湖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是在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中,雨湖区法院立案执行的一起典型的劳动争议纠纷系列案。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传唤被执行人报告财产情况,并通过网络查控和传统查询的方式,全面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由于涉案公司是一家名下有20多个子公司、总资产125亿元的大企业,是湘潭市民营企业的纳税大户,省、市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该公司的经营困难,对其名下资产的处置牵一发而动全身,直接控制、处置其名下资产均需慎重。

但考虑到该系列案件为涉民生案件,执行法院与公司进行了多次协调。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公司名下一子公司在该院有作为申请执行人案件,通过采取有关措施,法院在较短时间内顺利执行到位110万元执行款。经集团公司同意,这笔执行款被用于支付系列案件民工工资。最终,62起涉民工工资案件全部顺利执结。

2019年,湘潭市两级法院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开展对涉黑恶势力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的专项执行行动,进入执行程序的7件涉财产刑和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结案6件;开展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市中院立案执行的周某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李某某受贿罪财产刑执行案,立案后一个月内实际执行到位1500万元;开展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今年湘潭市法院共收案1354件,结案1060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8381亿元;开展涉工程机械行业执行案件专项执行行动,接受移送案件69件已全部执结,执行到位金额359万元,查扣机械设备、车辆55台/套,查封房产13套,拘留被执行人5人,执行成果估值7600万元。

湘乡法院2019年第一起拒执罪案件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

惩戒“老赖”决不手软

2013年1月,阿兰与李某、刘某合伙经营黄金店。2015年4月,双方协商退伙未果,李某、刘某趁阿兰未在店内之机,拿走店内黄金制成品,阿兰遂起诉至湘乡市人民法院。2018年6月,终审民事判决书确认李某、刘某应当共同向阿兰返还私自拿走的价值473720.98元的黄金器制成品。同年12月,因李某、刘某未履行义务,阿兰向湘乡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这起物权纠纷案在湘乡市法院立案执行后,执行法院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两被执行人并未履行义务及如实申报财产。法院通过调取刘某的银行交易流水记录查明,在该案审理期间,刘某分两次以现金支取的方式,擅自转移其名下理财产品,共计324万余元。同时,被执行人李某、刘某拿走本案涉案黄金器制成品回江苏常州后,刘某的儿子刘某华则在常州市开设了一家金店。

鉴于被执行人李某、刘某有能力履行义务而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书,并且在诉讼期间转移名下财产逃避执行,执行法院将两人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湘乡市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对两人实施了网上追逃。10天内,他们落网归案。在法律威慑之下,刘某立即通知家人主动履行了本案的全部义务,这起艰难的执行案件得以在一个多月内全部执行完毕。

惩戒“老赖”不手软,今年以来,全市法院累计司法拘留366人次,罚款213.615万元,判决拒执犯罪2案2人。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线指挥案件执行

科技应用如虎添翼

走进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一起执行案件正通过执行指挥互联网应急调度服务平台“实况直播”。执行指挥官通过平台指挥前方,并进行协调、信息公开、留言答复等;而在执行现场,执行人员利用GIS可视化管理系统、移动执行APP也可随时调取案件情况,并进行执行现场留痕。

以全面提升执行质效为目标,湘潭市法院系统法院信息化建设脚步加快,在执行工作中作用日益彰显——

全面运用“一案一账号”执行案款系统,湘潭市法院通过案款系统出账案件数累计达4602件,有效堵塞案款管理的风险漏洞。

全面运用“阳光执行”微信小程序进一步加强执行信息公开,让当事人了解权利义务及风险、及时知悉案件办理情况、与执行法官沟通互动。

4月,法院询价评估系统正式上线,所有案件确定拍卖起拍价,均通过系统按照法定顺序采取议价、定向询价、网络询价、委托评估方式进行,促进了财产处置效率的提升。

2019年,湘潭市法院运用网络司法拍卖系统,拍卖标的物数量达到2364件,成交金额12.97亿元,溢价率42.48%,节省佣金4935.68万元。

【评论】策马扬鞭再出发

自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作出“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这一庄严承诺起,湘潭市法院系统以壮士断腕的决心,以动真碰硬的行动,取得了掷地有声的成效,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使命担当和为民情怀。

“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达成,既是阶段性胜利,更是新的起点。如何巩固既有成果并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迈进,既是群众关切,更是时代之问。问题的解答,要落在具体目标和切实行动上。

目标要求要提档。我市各级法院要顺势而为,乘胜追击,全面发力,把“基本解决”升级为“切实解决”。健全完善各项执行工作长效机制,着力破解难题、补齐短板,加强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全面提升执行工作能力水平,去存量、抑增量,努力消化一批“骨头案”。

执行力量要加码。执行工作不能仅仅靠法院单打独斗。首先,地方党委和政府要充分协调,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银行、房产、车管、市场监管、征信等部门均加入到战役中来,真正形成“一盘棋”思想、采取“一盘棋”行动。其次,执行工作需要社会各界支持理解,要充分挖掘社会力量,加强宣传,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鼓励人民参与、人民评说。

智慧手段要升级。智慧执行是当下执行工作的发展趋势,要进一步分析数据、挖掘数据、共享数据、利用数据,从而服务于执行工作。如通过地址信息数据,解决执行找人难题;引入智慧分析系统,及时控制涉案财产;利用信息化手段,打破执行壁垒;完善失信人员信息管理,促进诚信体系构建。

能否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最终体现在执行上。“切实解决执行难”这份时代考卷,需要我们每一个人策马扬鞭,用具体行动作答。只有汇聚起战胜一切困难的磅礴伟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攻坚克难、砥砺前行,才能最终达成既定目标,让执行成果惠及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