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检察机关用办案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2月7日,湖北省通城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岗妨害公务一案当庭宣判,陈岗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法院全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

经查,陈岗因不满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在国道上设卡检查,猛踢执勤车辆,殴打执勤人员,致使一人轻伤二级,一人轻微伤。2月3日下午,公安机关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2月4日,检察机关作出批准逮捕决定。2月5日,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2月6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随后,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法院沟通,召开庭前会议。最终,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审理,仅耗时30分钟即当庭作出判决。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爆发以来,身处疫情重灾区的湖北检察机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最高检、省委部署,迅速切换到战时状态,各级检察院第一时间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的疫情防控指挥部,全省近万名检察干警在防疫战场听指挥、齐行动、不掉队。全省三级检察机关以法之利器护卫,增强力度,着眼速度,选准角度,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坚决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力度

露头就打从严从快

“全省检察机关要切实担负起非常之时的非常之责,在做好自身防护和社会面防控的同时,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影响疫情防控的各类犯罪。”疫情爆发以来,湖北省检察院检察长王晋多次要求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要一如既往坚持好“依法履职尽责,服务保障大局”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主动为疫情防控提供优质司法检察保障。

从《湖北省检察院机关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十条措施》,到《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护工作的告知书》和《湖北省检察院机关疫情期间工作、生活导则》,再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通知》(下称《通知》)和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医务人员安全维护良好医疗秩序的通知》的意见,连日来,湖北省检察院先后出台系列文件,及时转发最高检《关于组织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工作的通知》,加强对下指导,压紧压实责任。

《通知》从七个方面进行了强调,要求各地充分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依法严惩疫情期间失职渎职、贪污挪用、暴力伤医、哄抬物价、制售伪劣食品药品等违法犯罪,为社会大局稳定贡献检察力量。

湖北省检察院专门成立了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第一检察部。该部一方面全力指导本条线案件办理,另一方面狠抓建章立制,统筹综合指导,结合湖北实际,推动形成全省检察机关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疫犯罪案件的良好工作格局。据湖北省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赵慧介绍,截至2月9日,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疫犯罪案件47件。

湖北省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着力加强对案件办理的指导工作,对全省在办的涉疫案件逐件跟踪督办。该部指导通城县检察院办理的毛红波、胡成雄抢劫防疫工作人员案,从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到审查批准逮捕,再到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判决,仅历时5天。检察机关从重提出量刑建议并获法院采纳,两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3000元。

湖北省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重点针对流入市场的问题口罩案件,指导检察干警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同研究收集固定证据的方向,形成打击合力。

在湖北省检察院带领下,全省各级检察院开动脑筋想办法,结合实际研究落实举措,始终保持对涉疫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巴东县检察院与该县法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依法从严从快从重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随州市检察院针对疫情防控期间该市妨害公务罪的犯罪特点、成因等,与公安局联合发布公告,详细宣传妨害公务的范畴,号召广大市民自觉服从疫情防控期间临时管制,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速度

办案实现“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2月7日,恩施市检察院依法对以出售口罩为名进行网络诈骗的犯罪嫌疑人孙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作出这个决定的时间距恩施市公安局提请批准逮捕还不到24个小时。

经查,今年1月底,孙某在QQ群内发布自己有口罩卖的信息。卢某因有口罩需求,与孙某进行联系。孙某以虚假身份证件骗取卢某信任,双方谈好价格和数量后,卢某按孙某要求通过微信等方式共支付口罩款10.9万元。

2月2日,孙某被抓获归案。恩施市检察院迅速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2月6日,恩施市公安局提请对孙某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细致审查后第一时间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我们要求,凡涉疫案件都要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湖北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冯新华介绍,依法从严从快办案,是湖北检察机关严惩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确保疫情防控平稳有序推进,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的具体体现,要求各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可以有效引导公安机关把证据做扎实,为依法从严从快办理奠定基础。

疫情当前,办案容不得半点延迟。

这个春节,湖北省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安排3名干警轮流排班,在做好湖北省检察院受理案件工作的同时,还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微信群等指导全省各地检察机关明确专人办理案件受理、移送、流转事宜,在落实好各项防护措施的前提下,通过加强网上预约、异地阅卷等工作,有效保障诉讼工作顺利进行和当事人、律师权利,让所有案件在检察环节不梗阻,努力做到案件“当日来、当日转、当日送”。

春节假期以来,湖北检察机关已受理921件案件并全部分流给办案检察官。

既要速度,更要质量。为确保从严从快与依法办理的有机统一,湖北省检察院疫情防控期间检察业务指导工作领导小组实行24小时网上办公,对所有案件严格审核把关;同时,充分运用该省政法信息化“1234工程”检察项目中的远程提讯、远程庭审等建设成果,广泛采用书面审查与网络办理相结合,既有效保障了疫情期间的办案安全,同时也不漏掉任何一个审查的“规定动作”。

角度

攥指成拳精准发力

日前,仙桃市检察院督促市看守所将收押人员的体检项目提档升级,将传统入所体检中的胸透项目升级为肺部CT检查,一旦发现疑似病毒性肺炎,即增加核酸检测,确保检查结果的准确性。

该院还要求看守所专门腾出两间宿舍,分别作为隔离观察室和发热人员隔离室。同时,对所有新入所收押对象每日进行体温监测,详细询问其过往活动轨迹,做好记录和上报,确保收押安全。

疫情爆发后,湖北省检察院第五检察部迅速下发《关于监督配合监管场所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督促做好重要场所卫生管理及消毒工作,落实全体进出人员和在押人员体温检测及工作配戴口罩等制度,发现重大疫情及时层报省院,确保高墙内的安全。

疫情防控期间,湖北省检察院各工作条线、全省各级院纷纷结合实际,攥指成拳,找准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发力点。

湖北省检察院办公室发挥中枢作用,建立干警及家属防疫情况报备制度,明确要求各内设机构、全省各地检察机关每日下午三点报情况:有事报进展,无事报平安。

在湖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指导下,钟祥市检察院针对一药店销售假冒伪劣口罩问题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从严查处、从严打击违法行为。

湖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向全省公告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的途径,详细整理出各院收信地址并向社会公布。

湖北省检察院政治部和机关党委办公室组织25名党员志愿者为对口联系的社区送去医用物资,参与社区消毒、体温检测、配送生活物资等工作。在湖北省检察院带动下,全省各级院干警按照地方党委部署安排,主动扛起属地责任,积极参与“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和隔离工作专班,坚持帮忙不添乱,主动投身执勤检查、疫情宣传、居民体温检测、返乡人口排查登记等社会面防控工作。

“湖北:依法从严从快批捕三起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的犯罪嫌疑人”“迅速出击,提前介入两起销售伪劣口罩案”……湖北省检察院新闻处指导带领全省检察新闻宣传部门及时准确报道这类从严从快打击的案例,以鲜活生动的案例释法说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彰显湖北检察机关充分履职主动投身防疫战场的担当和勇气。

全省各级检察院后勤保障部门扎实开展办公区和宿舍区消毒,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帮助全省每一名干警及家属做好自身防护,以每个最小社会细胞的安全保证整个社会的安全。

当前,疫情防控进入了艰苦、胶着的关键时刻,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郑青表示,湖北检察机关近万名干警将在中央、最高检、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主动担当,坚守战场,以检察智慧、检察力量和检察精神助力夺取疫情防控阻击战的最终胜利。

英雄城市的检察力量

_

武汉是一座英雄的城市。面对肆虐的疫情,武汉检察干警没有退缩、迎难而上,运送物资、摸排病患、宣传引导、消杀病毒、处理突发事件,处处都有检察干警的身影。另一方面,武汉检察机关没有因为疫情而工作停摆,受理案件、讯问犯罪嫌疑人、审查批捕、提起公诉、检察监管场所,件件都按法律规定和工作流程开展。胜利必将属于英雄的武汉人民!

2月4日,武汉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干警张靖向执行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告知诉讼权利和义务。

武汉市城郊地区检察院督促监管场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向在汉监狱发出检察建议书,对监所消毒、全封闭管理等工作提出建议。

为确保案件办理“不梗阻”,江汉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远程视频的方式,对羁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

2月6日,武汉迎来新一轮阴雨低温天气,在社区值守的蔡甸区检察院干警为保证体温测量准确,先把体温枪放在自己怀中焐热,再对进出社区的居民进行体温检测。

2月8日,一场特殊的入党宣誓仪式在武汉体育馆方舱医院举行,宣誓人包括硚口区检察院两名青年干警贺智恒、龙飞。

汉南区检察院干警通过电话、微信、上门等方式,帮助社区摸排居民5478户12592人,发现并及时送医有发热症状5人。图为该院干警在街道张贴宣传资料。

新洲区检察院按照区委要求,第一时间派出6个工作小组深入到乡村、社区摸排疫情,宣传防控知识。

黄陂区检察院干警正在协助社区做好疫情排查工作,一人电话联系居民,一人将问询情况详细记录到社区疫情排查情况登记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