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哨 | 消失的社区用房

时间:2021-09-08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作者:佚名

  向公家买房?这种说法引起了江苏省盐南高新区纪工委专项督查组的注意。在该区日前针对村居集体资产管理开展的专项督查走访中,督查组在文景花园小区居民口中听到了这样一句话。

  通过了解,居民所说的“房子”是小区配备的社区用房。为一探究竟,督查组随后再次来到小区走访,眼前绿化充足、建筑精美的小区早在规划初期就应按比例配备社区用房,然而督查组却并未在小区内找到。

  “文景花园小区没有配备社区用房呀,如果有,还能消失了不成?”面对督查组工作人员的询问,现任南苑社区书记王某军挠起了头。

  是开发商没有按照规定比例配建,还是有其他的原因?由于文景花园小区的情况比较特殊,建设伊始涉及到三家开发商共同开发,想知道有无社区用房,就要找到三家开发商在城建档案馆里分别备案的原始资料。考虑到小区已建成近十年,督查组来到城建档案馆,在近十年的住房建设档案中查阅原始资料。督查组一方面安排组员查阅资料,另一方面安排其他组员继续对小区居民走访了解。

  “你看同样面积我们花30多万买下来,他们却只花了12万,同一年买房怎么会有这么大的差价,真让人不服气。”走访到小区西侧的沿街商铺时,一商铺经营者老赵向督查组抱怨道。老赵指向隔壁二楼:“我说的就是那两间。”顺着老赵的指向,督查组工作人员看到一家儿童书画培训机构正在营业当中。结合在城建档案馆里查阅出来的情况,两间“消失”近十年的社区用房终于露出水面。

  原来,小区开发商在竣工验收后就已经将两间社区用房移交给社区管理。时任社区书记魏某兰将该社区用房视为可变现资产,未经社区集体研究和小区全体业主同意,经中间人宋某介绍,以1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某涂装公司,所得款项进入社区公账。此后,这两间社区用房便从社区集体资产账册中“抹了零”。

  在进一步的调查中,督查组发现,魏某兰尽管明面上未将卖房价款放入自己口袋,却在其后一系列操作中暴露出对金钱的贪念。2013年6月,魏某兰向宋某借款,宋某提出社区用房已被某涂装公司对外租赁,经宋某作中间人,某涂装公司同意由魏某兰“代收”两年租金,作为给其的“借款”。至此,该社区用房两年租金3.2万元被魏某兰堂而皇之收入囊中。

  不但将集体资产交于熟人“买断”,更在事成之后变相“借款”。魏某兰的行为已经造成社区集体资产重大流失和不良社会影响。督查组随后将问题线索进行移交,最终盐南高新区纪工委给予魏某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依法追缴其违纪所得,同时责成属地街道社区对集体资产管理全面“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坚决堵住管理漏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通讯员王京琼)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9/06/03009661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