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胶东在线2月13日讯(通讯员 杜潇) 当前,正是新冠肺炎防控的关键时期,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然而不法分子却利用疫情以出售口罩为幌子实施诈骗。日前,莱州市人民检察院提前介入一起涉疫情口罩诈骗案件,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犯罪行为。

  基本案情

  2020年2月2日,莱州市公安局接到一条涉疫情类诈骗线索,有人以销售口罩为由实施诈骗。经过密切侦查,2月3日,莱州警方将犯罪嫌疑人吴某航抓获。

  经初步查明,1月26日,犯罪嫌疑人吴某航利用疫情期间人民急切需求口罩的心理,在微信群中发布有口罩出售的虚假消息,先后骗取13名被害人支付的口罩款共计5000余元,在得手后,该将收取的口罩款进行转移,并将微信号注销。

  针对当前防疫工作实际,莱州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第一时间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详细了解事件概况,查阅卷宗,第一时间掌握案情,同时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及时沟通,向其提出侦查意见,跟进案件进展情况,为下一步案件办理夯实基础。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检察官提醒

  疫情当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检察机关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在以身作则做好自身疫情防控的同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有利司法环境。莱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回应群众诉求,严厉打击借疫情防控实施诈骗、哄抬物价、传播谣言等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检察力量。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在购买口罩、手套、消毒液等防疫用品时,一定要到正规药店或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同时在购买时注意保留小票及发票等凭证,切勿轻信陌生人口中所谓的“特殊渠道供货”“代购”等虚假信息,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