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山区东厅司法所多举措推进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胶东在线9月20日讯(通讯员 赵峰)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安排,进一步推进辖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切实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烟台市福山区司法局东厅司法所全面推进辖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着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贴身的法律服务。

  优化配置、挂牌到村,深化“一村一法律顾问”平台建设。通过严格落实“阵地规范化、队伍规范化、业务规范化”的工作规范,有效整合街道法律服务资源,实行每年度村居法律顾问集中签约,在全街道共招募普法志愿者30名,由拥有一定法律知识基础的机关干部及群众自愿报名组成,建立“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协同联动机制,由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统一调配,将人员力量重点部署在法治基础较为薄弱的片区、村居。秉承政府主导、律师保障、群众自愿的原则,推进法律顾问信息公开工作,统一制作样式规范的法律顾问工作制度牌,将村居法律顾问基本信息、联系方式、服务内容进行公布,同时,做好村居司法行政工作室、法律顾问工作室建设,切实保障村居法律顾问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确保法律服务资源平衡分布,能够满足辖区偏远区域群众的法律需求。

  多元化开展法律服务,增强法律顾问资源运用效能。加强“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宣传推广,提升群众知晓率,不断探索丰富服务内容,借助覆盖全街道各居民区的党建视频系统搭建空中“法德讲堂”,向辖区群众推广远程、即时、贴身的法律顾问服务。建立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值班、来访接待、信息公示、工作档案、群众评价等各项制度,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法律顾问每月定期到服务村居值班8小时,协助村居处理日常法律事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讲座等法律服务。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专业性的特长,法律顾问参与到村居矛盾调处、信访案件化解、村规民约制定等各项工作中,为全街道的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完善督导考核机制,提升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根据区司法局指导,围绕街道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制定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考核办法》,考核分为司法所考核和村居评价两个部分,司法所考核主要从落实服务机制、举办法治讲座、公开服务信息、工作日志记录等几个方面进行对照检查,村居评价主要由居委会负责人就服务时间、服务质量、群众知晓率、群众评价等问题给予反馈评分。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定期走访服务村居负责人、群众,对法律顾问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和评价反馈,督促各村居的法律顾问保证服务质量和效果,确保辖区群众享受到货真价实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