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不用出家门 芝罘法院“隔空”开庭调解多起案件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胶东在线2月24日讯(通讯员 于思玮) 新年伊始,新冠肺炎来势凶猛,为加强防控,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芝罘区人民法院响应上级法院要求,组织全院干警一起学习了互联网法庭庭审指南,并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互联网开庭。

案例一(2)_副本

  防疫期间庭审不打烊 互联网法庭线上解民忧

  2月11日,只楚法庭第一审判庭迎来了一次不一样的庭审。当场在座的只有法官与法官助理、书记员,这是一次当事人未到场的庭审。

  原告武鑫(化名)与被告孙文(化名)关于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于2020年1月8日立案,诉请由被告赔偿其因本次事故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共计15561.66元,经有效送达,只楚法庭原定于2月11日开庭审理,然而考虑到目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了保障当事人安全,经征求双方当事人意见,承办此案的孙积星法官决定启动网上调解。起初,当事人对网络庭审的新形式并不信任,在干警的耐心讲解下,当事人放下戒心,主动学习互联网开庭的相关操作。

  2月11日,双方当事人利用公道互联软件,同步进入微信视频聊天群组,分别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在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这次庭审不仅化解了当事人间的矛盾,更在疫情严峻之际为当事人提供了便利的诉讼环境,庭审结束后,原、被告均动情的表示在这如此严峻的疫情时期,法院温暖了大家的心,并表达了他们的感谢与信任。

案例二_副本

  被告远在外地 远程调解化纠纷

  被告王军(化名)多年前向原告借款30000元一直未还,原告李佳(化名)万般无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立即偿还借款30000元。开庭时间临近,被告远在外地老家,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诉讼,为快速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避免当事人因参加诉讼面临感染,承办法官柳程远决定采用互联网方式进行开庭。

  庭前,书记员积极主动联系原、被告,通过微信向原、被告发送当事人开庭操作手册,耐心指导原告使用电脑操作并上传证据材料,指导被告下载公道互联APP使用手机开庭,并多次调试、检查和确认。庭审如期进行,庭审中承办法官通过互联网核实当事人身份,积极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并对证据材料进行核查。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庭审调查,案件事实基本清楚,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原、被告最终握手言和,达成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