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业整改!古镇一商务住宿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被查处!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2020年2月12日上午10时许,古镇公安分局曹步派出所民警联同同益园党群服务中心网格管理员,在工业园区内开展疫情防控排查走访工作期间,发现一商务住宿楼没有按照我市十严措施对入住人员测温,且存在不按规定登记住宿旅客信息的现象。 民警随即依法将该商务住宿负责人胡某桃(女,45岁,湖北省公安县人)和未登记入住信息人员王某(男,28岁,重庆市大足区人)、黄某涛(男,30岁,福建省浦城县人)带回派出所调查。 经询问,该商务住宿负责人胡某桃供述于2018年年底开始承包该商务住宿,在经营期间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信息,致使旅客王某和黄某涛在未登记入住信息的情况下分别于2020年2月6日、2018年底入住306房、502房,直至2020年2月12日上午被民警查获。 当日,执法人员依法出具了《疫情防控整改通知书》,对该商务住宿作暂停营业处理;古镇公安分局对违法嫌疑人胡某桃依法处以行政处罚50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图为行动现场

图为依法排查走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