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大赦制度
大赦制度是我国古代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它是从上古的“赦”发展来的。据查阅史料介绍,最早记载大赦制度的是《尚书》中赦免过失犯罪。最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大赦已经开始广泛运用于各种特殊的场合。
汉朝建立后,面对楚汉战争对社会生产力造成的巨大破坏,汉高祖为发展生产,繁衍人口,大赦天下。大赦遂成定制,历代帝王相沿不改,大赦越来越频繁,运用的范围也越来越广。经常是三年一赦,或者遇到皇帝登基、更改年号、立皇后、立储君、平叛乱、或遇喜庆大典,都要大赦一番,用以标榜黄恩浩荡,笼络人心。
据史料记载,古代的大赦方式分为四种,一是通常所说的大赦。二是曲赦,即在部分行政区域内赦免罪犯。三是德音,即降等所受刑罚的方式。四是特赦,即对个别人的赦罪。
大赦制度并非出自统治者的仁慈之心,而是统治阶级用以调节封建统治秩序,缓解矛盾的工具之一。例如在战争之后,面对人口萧条,生产力破坏的严重现实,实行大赦制度可以把即将被实施刑罚的罪犯,释放出来用以发生生产,增强国力。
在中国古代,大赦是以皇帝的名义发布赦书,颁行天下。据史料记载,大赦还要在京城举行大赦仪式———树立金鸡。因为古人迷信天象与地上人事,天鸡星动的时候,就要有大赦,所以有这种仪式。经过查阅天文学,天鸡星属斗宿,共两星,在人马座位于银河系最亮部分。它和地球上的政治事务毫不相干。但是封建统治者却很巧妙的把它与大赦联系起来,体现了天授皇权主宰生杀大权的威力。据说所谓的天鸡,古人称之为瑞鸟即凤凰,是古人心目中的仁鸟。
大赦仪式的场面隆重,壮观。据史料记载,凡在大赦日,先建立金鸡,陈设大鼓。设立一粗杆,顶端挺立木制雄鸡,披挂五色彩衣。下面承以彩盘,用绛绳系着,盘内放着敕书。装扮好场地,大理寺及京畿各府县的囚徒,经过一一点视,验明正身,靳集在宫阙前,身着赭色囚衣,披枷带锁,低头跪伏于地,听候敕令。
这时,钟声大作,香烟缭绕。皇帝驾临,面南而坐,持戟武士恻立身旁,群臣分班次在殿下朝拜。有专门人指示鼓手擂鼓,雷鸣般的鼓声震天动地,造成庄重肃穆的气氛。鼓声停,金鸡仰首,彩盘下降,大理寺卿趋前叩拜,双手捧出赦书,高举头顶,在拱手展示,大声宣读。读完,喝令开释。所有囚徒一齐卸掉枷锁,山呼万岁。皇帝稳坐宝座,承受臣民的欢呼叩拜,呼毕,起驾回宫。那些囚犯从此恢复了自由。
目前,我国法律上没有大赦的提法,但特赦则在法律上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