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可低价买车骗走972万 信任“特殊渠道”22人上当受骗
原标题:谎称可低价买车骗走972万
信任“特殊渠道”能买到低价车,22名受害人被人骗走972万购车款,过了交付日却迟迟收不到车而报警。今天上午,55岁女子董某被控犯有诈骗罪在朝阳法院出庭受审。法庭上,董某表示“不认、不承认”。但她自己的辩解却漏洞百出,一度被法官问得哑口无言。
检方指控,被告人董某于2017年10月至今年1月间,在朝阳区德奥达4S店、华德宝4S店等地,以可以帮助被害人低价买车为由,骗取马某等2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人民币972万余元。
“我帮他们买车是比正常的便宜点,但也就几万元,算不上什么低价买车。”法庭上对于检方的指控董某态度坚决:“不认罪”“不承认”。董某称,帮人买车这件事她已经做了9年,找她买车的大多都是朋友介绍过来的。“我有一个特殊渠道,是私人关系,但是这个人我找不到了。当初我们说好,一旦我犯事了所有责任都由我来承担,跟他们没关系,因为当中存在很多税务上的问题。”
董某交代,她指称的私人关系包括王某、李某两个人,平时靠QQ联系,她只知道王某曾是吉林长春某4S店的销售总监,“现在我出事了,给他们打电话都联系不上了。”公诉人问董某,为什么不向警方提供这两人的线索?“我都找不到这两个人,警方也找不到啊。”董某辩称。
董某交代,她收到的车款里有648万已经转给了王某,还有一部分用来支付预付款等。但预付款的收条董某也称“找不到”。“好多车还没到交付的日子,我就突然生病住院,后来就进了看守所。”董某表示,她并未挥霍车款。但随后检方出具的吉林长春某4S店的证明显示,该店并无叫王某的销售总监。
“你看过这两个人的身份证吗?”法官问董某。“那倒没有。”董某回答。“你连身份证都没见过,就说自己有特殊渠道?你说把钱给了王某,那你想过钱回不来的后果吗?谁来承担这个后果呀?”法官抛出一个又一个问题,董某哑口无言。
一些4S店证实,只收到过董某给付的1万到2万元的购车订金,从未收到过车款,而且4S店也不可能给到董某所说的低折扣。在案证据里还有一张董某向购车人出具的印有4S店公章的收条,经鉴定为假冒。上午此案未当庭作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