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以涉嫌受贿罪对河北省原副省长李谦决定逮捕
据最高检官方微信消息,河北省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谦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李谦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李谦。图片来源:人民网
李谦简历
李谦,男,汉族,1960年3月生,石家庄晋州人,1983年5月入党,1976年3月参加工作,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党校研究生学历。
1976.03-1978.12晋县万庄村下乡知青
1978.12-1986.05省军区教导大队学员、深泽县人民武装部干事
1986.05-1988.11深泽县委办公室资料员、副组长、组长
1988.11-1989.03共青团深泽县委副书记
1989.03-1989.10石家庄地委研究室副主任科员
1989.10-1992.12石家庄地委办公室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资料员
1992.12-1995.02赵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91.09-1994.07在南京政治学院马克思主义原理专业学习)
1995.02-1997.01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常委、副区长
(1993.08-1995.12在中央党校领导干部函授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1997.01-1997.02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副书记、代区长
1997.02-1998.01石家庄市郊区区委副书记、区长
1998.01-2000.11新乐市委书记
(1997.09-2000.01在省委党校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0.11-2001.03石家庄市郊区区委书记
2001.03-2001.07石家庄市裕华区委书记
2001.07-2006.03保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03-2009.11保定市委常委、副市长(分工政府常务工作)
2009.11-2010.01保定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10.01-2012.12保定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2.12-2017.03衡水市委书记
2017.03-2017.04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衡水市委书记
2017.04-河北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八届、九届河北省委委员
2019年8月27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河北省政府党组成员、副省长李谦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