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图为北京市检察院党组(扩大)会议现场
11月29日上午,北京市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北京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敬大力主持会议。
会议学习传达了市委书记蔡奇在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就《中共北京市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所作的说明,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指出,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进一步明确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重要意义,明确了北京作为首都,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肩负的重要职责使命。全会通过的《实施意见》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抓手更具体、更深入。全市检察机关要按照中央、市委、高检院统一部署,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高检院有关部署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通过集中学习、主题宣讲、专题研讨等形式,将精神要求传达到全体检察人员,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会议要求,要在遵守和落实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方面有明确认识,特别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体系等方面,提高制度的严肃性和制约力。要在维护和保障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方面发挥检察制度作用,通过履行好司法办案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切实得以坚持巩固。要通过不懈的改革,为促进检察制度更加健全完善贡献北京经验,将制度机制优势转化为司法质效效能。要结合检察职能,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具体到北京检察工作,要在构建更加有效的首都治理体系、提高超大城市治理水平的层面上谋划工作,根据北京特点,为社会治理贡献检察力量。
会议强调,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关键在于应用。要主动对标对表中央、市委、高检院的部署要求,在“大盘子”中思考谋划今后一个时期的首都检察工作,确保合拍共振。要充分发挥区位优势,以更大步伐走在全国检察机关前列,为全国检察机关创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北京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市检察院相关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