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高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 学习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原标题:北京高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
12月5日下午,北京高院党组理论中心组召开学习(扩大)会,传达学习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北京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吉罗洪主持会议并讲话。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局级干部、中层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是北京高院党组第二次组织专题学习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在12月2日召开的专题党组会上,北京高院党组书记、院长寇昉要求,全市法院要把全会精神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为首都治理体系提供更加优质的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以党组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的形式,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开展研讨交流。
会上,吉罗洪副院长首先学习传达了蔡奇书记关于市委《实施意见》的说明和在市委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
随后,党组成员开展交流研讨。北京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蓝向东围绕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市域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的司法保障作用等问题,党组成员、驻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刘旭东围绕抓好纪检监察组对全会精神的学习贯彻工作等问题,党组成员、副院长蔡慧永围绕加强巡回审判工作、规范民事案件自由裁量权行使保障裁判尺度统一等问题,党组成员、副院长靳学军围绕巩固和完善审判资源配置制度体系等问题,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孙玲玲围绕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问题,分别结合分管工作进行了交流。
北京高院审委会专职委员、民三庭庭长杨柏勇,诉服办主任邓颖,司改办主任赵瑞罡分别结合本支部实际,畅谈了学习体会。
最后,吉罗洪副院长代表高院党组,就学习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要深刻认识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大意义,及时传达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精神。各支部要及时组织学习,将市委全会精神传达到每一名党员,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坚持和加强党对法院工作的全面领导,教育和引导党员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切实做到“两个维护”,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部署上来,做到吃透精神、领会精髓、融会贯通。
二是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研究谋划,确保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部署落地见效。各支部要结合研究谋划2020年工作思路,对标对表《决定》和《实施意见》,研究提出具体贯彻落实的制度机制和工作措施,切实推动各项任务在首都法院落地生根。要加强统筹协调,把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与做好年底工作紧密结合起来,抓紧抓实审判执行、司法改革、党建队建等各项工作。要围绕市委全会关于加强各项制度安排的部署,不断推进首都法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建设,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加强司法服务和保障,认真落实各项重点工作,进一步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带头作用。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全局观念、高度的责任意识、高度的自觉精神带头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部署。要率先垂范,带头强化制度意识,带头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带动全体干警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市委全会部署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持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效果,努力向党和人民交出一份合格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