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开启“云救助” 10人领到43.2万元司法救助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我的左胳膊只能抬到这种程度,左腿走路也擦地,左半拉身子瘫了,我现在每天都做康复训练……”2月21日,经过上下午4个小时的接力,房山法院综合审判庭四个审判团队运用“北京法院云法庭”依次与10名司法救助申请人进行了远程视频谈话,再次核实困难情况,结合前期的线上调查,合议庭即刻作出司法救助的决定,决定发放司法救助金43.2万元。

  

  田某是黑龙江省绥棱县人,今年61岁。事故发生前他在北京房山某地工作,2018年12月的一天,他像往常一样骑着电动自行车去上班,在房山长阳某道路上与同样骑电动车的刘某迎面相撞。

  这次事故造成田某左股骨骨折,腰椎峡部裂,在医院住院治疗11天。经交管部门认定,刘某对此次事故负全部责任。刘某在支付了50900元的医药费后,也再无力赔偿。高额的治疗费使这个本不富裕的家庭雪上加霜,田某的生活也因此陷入了困境。

  最终法院判决刘某赔偿田某医疗费等201000元。然而,刘某也是来京务工人员,收入和住所都不固定。执行法官对刘某的户籍地内蒙古的某村进行了走访、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刘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

  因受疫情防控影响,减少人员聚集,保障当事人人身安全,切实解决当事人的急迫生活困难,房山法院综合审判庭决定开启“云救助”办公模式。

  在得知今天(21日)上午10点法官将利用北京法院“云庭审”平台对他进行谈话,田某早在9点20分就进入远程视频平台等候。“你老伴做什么工作,你能外出打工么?”法官问道。

  田某答道:“老伴在家照顾我,走不开……我现在天天做腿的康复训练,可走路还是不利落,左脚磨地,抬不起来。摔倒了自己都起不来,没法出去打工……”

  经过详细的询问,结合前期的调查,法官决定向田某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远在福建省武平县的吴某也是今天司法救助案件的申请人之一,她因交通事故意外造成左前臂截肢,吴某所在村委会也寄来了特困证明,吴某说,“我家中一儿一女都在读书,一家人都靠孩子爸爸一人打工养活,如果得不到赔偿,手臂就无法进行二次手术治疗……”

  和田某、吴某一样,在同一天,还有8名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的当事人也得到了司法救助,这些人的户籍地均在河北省徐水县,都是无法拿到工资的农民工,在疫情期间,他们无法外出打、维持生计,生活面临急迫困难,司法救助金的发放对他们来说就是救急救困的及时雨。

  房山法院提供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