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小时!北京四中院迅速解封抗疫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账户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到了最吃劲的关键阶段,全国上下众志成城,强化医疗物资的供应保障是重中之重。

  2月12日傍晚,一通电话打到了北京四中院。来电是北京四中院一起执行案件的被执行人北京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相关负责人,电话那头心急如焚,称该公司生产的产品被列入中关村“首批抗击疫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清单”中,急需扩大产量生产产品投入疫情防控当中,请求法院解封该公司账户,并充分考虑该公司当前存在的困难,与申请执行人协调减免部分给付义务,帮助其全面恢复生产。

  北京四中院迅速启动执行程序。经查,在一起民事案件中,原告某公司起诉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要求其给付欠款并申请诉前保全,北京四中院依法查封了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账户及存款300多万元。该案一、二审均判决原告公司胜诉,今年春节前,该公司向北京四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给付本金及相关费用300余万元。

  疫情来势汹汹,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生产的多种产品能够快速筛查待检人群中是否感染新型冠状病毒,但账户查封,资金流转困难,扩大产能受到制约。无奈之下,公司把电话打到了北京四中院。北京四中院承办法官、执行局局长张卫带领执行团队认真研判、仔细研究。一边是疫情防控急需的产品,需要快速行动;一边是原告公司的合法权益,需要依法保障。面对执行难题,张卫当机立断,在取得申请执行人同意下支持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请求,确保抗疫产品迅速生产是当务之急。

  抗击疫情,分秒必争!

  2月14日上午,张卫通过北京法院云审判系统,组织双方代理人开展远程谈话。远程谈话过程中,被执行人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代理人在线举证了该公司所生产的医疗产品及工人加班照片等材料。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沟通交流,最终促成双方放弃小“我”,体现大“我”,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减免部分应由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承担的给付义务后,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支付剩余款项。同时,法院根据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因生产与疫情相关产品的需要依法减免了其应承担的执行费用。

  谈话结束后,法院执行团队迅速行动,不仅第一时间解封了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账户,保障其及时复工复产,而且将执行案款执行到位,快速实现了申请执行人的权益。此时,距离北京四中院接到北京某生物科技公司电话还不到48个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