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谈监督】湖北仙桃检察长高鹏:人民监督员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时间:2020-02-27 来源: 作者:

【检察长谈监督】湖北仙桃检察长高鹏:人民监督员助力未成年人保护

高鹏 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检察长

“这是我的高考录取通知书!我能考上大学首先要感谢检察官阿姨和人民监督员叔叔们!没有你们的关爱,就没有我的今天!”这份特殊的礼物是不久前湖北省仙桃市检察院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未成年人许某某考上大学后,专程写信与办案的检察官和人民监督员分享他的喜悦!

许某某是一名高三学生,一次和朋友聚会时与人发生争执,许某某和其朋友将对方打伤。“对许某某作附条件不起诉我表示赞同!”人民监督员、沔城镇调解委员会主任张美林在评议此案时说:“许某某今年参加高考,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有明显悔罪表现,我们应该给许某某改过自新的机会,并且他是未成年人,又是初犯,有投案自首的情节,父母可以对他进行管教,我们不必将他一定关起来,而是真正让他在帮教下改过自新。”张美林的观点得到了参与评议的人民监督员的赞同,大家一致同意对许某某作出附条件不起诉。

这是仙桃市检察院探索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将未检案件纳入监督对象后,取得良好监督效果的众多案件一个缩影。近几年来,仙桃市检察院顺应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的潮流,高度重视外部监督工作,探索将未检案件纳入监督范围,通过加强对拟不起诉未检案件的监督,开展案件质量评查,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未检活动等,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畅通了人民群众监督司法、参与司法的渠道。

加强对拟不起诉未检案件的监督。为了进一步拓宽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积极探索对普通刑事案件拟不起诉的监督制度。2018年以来,仙桃市检察院办理不起诉刑事案件48件,其中未检案件9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进行公开审查。会前,案件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提供与案件事实、证据证明和法律适用等相关材料;会上,案件承办人详细汇报案情,认定主要事实及证据、犯罪情节等内容,提出拟处理意见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回答人民监督员提出的问题,认真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将其作为处理案件的重要参考,确保人民监督员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及处理依据,为客观公正作出判断。

加强对未检案件质量的监督。去年以来,我院积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未检案件公开审查、首次试行对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强化人民监督员对未检案件办理过程的有效监督。2018年7月,仙桃市检察院邀请5名人民监督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活动,其中评查未检案件3件。通过学习相关文件规定,了解评查规则;对评查的案件,填写《案件质量评查意见建议表》,提出自己的意见。人民监督员危继军参加评查后感慨道:“今天通过案件评查,我看到了人民检察院办案的规范,也看到了办案的艰辛,我也通过评查学到了很多东西,这是原来不敢想象的!非常感谢检察机关给我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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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人民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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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建鹏 王红蕾 李阳

审核 | 昭宇 田骁 贺忠